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交通肇事責任認認定后能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撤銷后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公安機關需要重新調查并制作新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的事故認定責任書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當事人只需要等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即可。一般重新制作責任認定書的期限也是十天。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九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解答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能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 可以申請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也就說可以申請復核。 當事人對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有異議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送達之日起三日內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證據 。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51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后還能重新申請認定嗎一般不能重新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但是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警認定的責任書可以重新認定嗎一、交警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的責任書可以重新認定嗎
1、交通責任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當事人對交通責任書認定有異議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應當在該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天內提出復核申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定責后如何理賠
交通定責后的理賠流程如下:
1、被保險人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
2、及時告知保險公司人員傷亡情況;
3、根據相應的票據、憑證進行理賠;
4、后續的賠償費用可以一并進行處理。
車禍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嗎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并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重新認定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