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你好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 貴陽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如下 1、1-10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五級 傷殘 :本人 工資 ×18個月; 2、1-6級 傷殘津貼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 六級傷殘 的 工傷 職工恢復工作后,又發生難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為基數由用人單位計發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3、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未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4、 停工留薪期 工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5、停工留薪期護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 護理費 。 6、評殘后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資×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30%。 7、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8、 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9、工傷康復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0、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1、 工傷復發 待遇 工傷復發因傷情變化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改變的,不再重新計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新的傷殘等級享受。達到領取傷殘津貼條件的,以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傷殘津貼;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12、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醫療檢查費 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鑒定過程中符合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檢查費,工傷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貴州省工傷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一、醫療費:
其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二、伙食補助費
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10元/天住院天數
三、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四、停工留薪期間工資
1、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其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2、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五、護理費
(一)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二)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六、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維修費用參照配置機構意見確定。
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6、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八、傷殘津貼:(七級至十級傷殘無此津貼)
1、一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90%
2、二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85%
3、三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80%
4、四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75%
5、五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70%
6、六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60%
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無此項目)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8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6個月
3、七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4個月
4、八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2個月
5、九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0個月
6、十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8個月
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無此項目)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6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4個月
3、七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2個月
4、八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10個月
5、九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8個月
6、十級傷殘:本人工資(元/月)×6個月
法律依據:
《貴州工傷賠償標準》第一條: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貴州工傷賠償標準》第二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貴州省工傷賠償標準2020最新工傷賠償標準1.工傷人員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其標準分別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致殘一至四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的,為27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的,為25個月;三級傷殘的,為23個月;四級傷殘的,為21個月。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的,為85%;三級傷殘的,為80%;四級傷殘的,為75%。
(三)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傷殘津貼。
(四)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符合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符合條件后,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致殘五至六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的,為18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的,為60%。并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繼續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該工傷人員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的,分別為18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傷殘的,分別為15個月。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減少1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待遇。
4.(致殘七至十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的,為13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的,為11個月;九級傷殘的,為9個月;十級傷殘的,為7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的,分別為12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八級傷殘的,分別為9個月;九級傷殘的,分別為6個月;十級傷殘的,分別為3個月。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減少1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5.(工傷復發)
工傷人員工傷復發,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不再享受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待遇。
6.(因工死亡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6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從業人員生前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其中,配偶每月40%,其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人員生前本人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致殘一級至四級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工傷人員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的,為27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的,為25個月;三級傷殘的,為23個月;四級傷殘的,為21個月。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的,為85%;三級傷殘的,為80%;四級傷殘的,為75%。
(三)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傷殘津貼。
(四)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符合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符合條件后,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的,為18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的,為60%。并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繼續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該工傷人員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的,分別為18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傷殘的,分別為15個月。
經工傷人員本人
貴陽市2021年工傷賠償標準 貴陽市2021年工傷賠償標準介紹1、第十八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到就近醫療機構急救的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應當在急救醫療機構出具傷情穩定證明后5日內轉往協議醫療機構就醫。
3、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經辦機構申請工傷待遇的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經辦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
4、第二十條 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的次月起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自職工死亡時的次月起享受。
5、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再次鑒定,按照再次鑒定結論享受相應待遇,待遇的起始時間為作出原鑒定結論時間的次月。
6、第二十一條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結論發生變化的,自復查鑒定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照復查鑒定結論享受有關待遇,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待遇。
7、第二十二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8、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低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的,繳費基數按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9、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0、第二十三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與用人單位辦理該職工的工傷保險關系終止手續。
11、第二十四條 工傷職工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的,其工傷待遇按照實際工作月數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工傷職工工作時間不足1個月的,其工傷待遇按照其1個月的工資計算。
貴陽市工傷待遇如何申請有那些相關的賠償辦法接受 工傷醫療期 間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工資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次性發放。相關法律:《 工傷保險條例 》1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3,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工傷賠償2022標準(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貴陽市工傷賠償標準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