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
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6 個月殘疾賠償金 ,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6 個月= 15306 元殘疾賠償金 ;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殘疾賠償金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 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 個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 個月 ×2551 元=2551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8 個月= 20408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殘疾賠償金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8 個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 個月 ×2551 元=5102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20408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八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0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0 個月= 25510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5 個月×2551 元=3826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4 個 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5510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3826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 10204 元=73979 元。
七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2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2 個月= 30612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5 個月×2551 元=6377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6 個 月×2551 元=15306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0612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6377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5306 元=109693 元。
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4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4 個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 6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40 個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 8 個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五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6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6 個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7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50 個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 10 個月×2551 元=25510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0816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2755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
四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8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8 個月= 45918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7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7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2 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30%(護理人員工資)=352038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352038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5918 元=397956 元。
三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0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0 個月= 51020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80%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80%(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3 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40%(護理人員工資)=400507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400507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1020 元=451527 元。
二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2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2 個月= 56122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8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8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4 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5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48976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448976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6122 元=505098 元。
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4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4 個月= 61224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90%支付至死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殘疾賠償金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殘疾賠償金的賠償分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二者差別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于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以上就是有關交通事故發生后造成人員輕傷的賠償情況,一般來說,可以先通過協商的方式來對賠償問題進行認定,如果雙方可以就賠償情況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是可以私了處理的,但如果不能取得諒解的,則可以由司法機關進行判決處理。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殘疾賠償金內容包括殘疾賠償金 :1、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殘疾賠償金 ;2、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 ;3、停工留薪期工資殘疾賠償金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傷殘津貼;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7、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殘疾賠償金計算標準是什么交通事故 造成殘疾賠償金 了人員受傷殘疾賠償金 的殘疾賠償金 ,此時肯定需要對傷者做出相應的賠償殘疾賠償金 ,而在眾多賠償項目里面就包括了 殘疾賠償金 ,這也算是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項了。通常在計算該 賠償金 的時候,因為傷者的戶口不同,那么計算標準也有所差異。那究竟殘疾賠償金計算標準是什么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本條是對殘疾賠償金計算標準和期限的規定。本條規定在理論上采用“勞動能力喪失說”,根據因傷致殘的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的收入損失。同時規定應考慮職業因素對受害人未來收入的影響,予以斟酌平衡。賠償期限按照二十年的固定期限,實行定型化賠償。 一、殘疾賠償金計算標準是什么 1.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據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負擔系數計算出的個人平均收入。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有關解釋,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調查的城鎮家庭居民在支付 個人所得稅 、 財產稅 及其它經常性轉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實際收入。平均負擔系數是指每一就業者負擔人數。 2.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也是指根據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除以平均負擔系數計算出的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一個客觀的標準。政府統計部門都會在每一個統計年度結束后的一定時間,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二、殘疾賠償金的計算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傷殘 系數×賠償年數 注殘疾賠償金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 死亡賠償金 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1.計算期限一般20年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薄笆芎θ艘騻職埖珜嶋H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明確了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和計算期限。 2.60周歲以上的,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三、殘疾賠償金的相關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5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豐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 工傷保險條例 》 第33條第1項 從 工傷保險 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 工資 ,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34條第1項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 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35條第1項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 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3、《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 第50條第5項 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 醫療事故 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5頁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相比之下,城鎮戶口的人獲得的賠償是要比 農村戶口 的人獲得的多一些,當然,此時還要根據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殘等級來計算這個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標準都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殘疾賠償金 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 :“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八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將實際收入減少,所以賠償金和殘疾程度有關,一級傷殘和十級傷殘的賠償數額是不同的。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通過這種方式計算出來的殘疾賠償金和傷殘程度成正比例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