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開車撞死人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涉嫌交通肇事罪,只有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準備好相關材料即可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是律師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 3、取保候審申請書。《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撞死人怎么辦取保候審開車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只有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了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了取保候審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撞死人可以取保候審嗎撞死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準予釋放。對應當逮捕的人犯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如發現有嚴重疾病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或者是正在懷孕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責可辦取保候審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交通肇事罪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即如果是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
滿足取保候審條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拓展資料:交通事故雙方筆錄不一樣怎么辦?
做筆錄是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正常流程,兩方說法不一樣的,交警會依據查明的事實出具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撞死人拘役后可以取保候審嗎?不能。取保候審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者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拘役是刑罰,被告人在判拘役后,應當被執行刑罰,執行階段無法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開車撞死人交警給我辦了取保候審 ;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