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交警判全責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而且已經簽字,就不能再復議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了,只能復核。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勘查完現場后會在一定期限內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領取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的時候需要簽字確認。簽完字就是認同這個結果,不能隨隨便便反悔。如有不服,可以申請復核。提出復核后,也是需要一定的條件才能予以受理。而任意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并法院已經受理的,對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等情況是不予受理的。復核受理后在一定時間內會給出結論。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沒有到場的,應當采取別的法定形式將復核結論送達當事人。所以交通事故判全責并簽字后是不能復議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復議哪些時間內提出當事人若為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的責任認定結果提出復核的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應當在受到認定書的三日之內提出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對于責任認定結果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是不可以復核的。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事故我負主責,對方復議成功了,我全責,我還可以復議嗎?不可以了。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的規定,同一事故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車輛交通事故交警進行責任認定雙方簽字后是否可以再申請復議?雙方發生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交警部門已經做出了事故責任責任認定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雙方已經簽字了,這個也是可以提出復議的,在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復議,一般的一周給予答復,如果錯過了復議的時間,也就是超過三個工作日了,或者是對復議的結果還是不滿意,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最后一法院的判決為準。
交通事故承認全責后可以復議嗎?從描述來看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在規定時限內是可以申請復議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的。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1條中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結合描述來看,即使當時承認全責,也是可以在收到事故認定書后的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的,但超過這個時限就不受理交通事故全責方提出復議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