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分析】
九級傷殘標準為:癲癇輕度毒性周圍神經病致淺感覺障礙挫裂傷無功能障礙顱手術后無功能障礙內異物無功能障礙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合中度毀容標準中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兩項或輕度毀容者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部有≥8cm2或3處以上≥1cm2的瘢瘦個以上橫突骨折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于1/2者間盤髓核切除術后~2節脊柱內固定術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手食指2~3節缺失拇指指間關節僵直于功能位拇指外,余3~4指末節缺失足拇趾末節缺失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傷后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后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后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腦神經眼支麻痹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跟球突出度相差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眼矯正視力≤0.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恬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癲癇輕度2)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致淺感覺障礙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4)開顱手術后無功能障礙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6)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7)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中的兩項或輕度毀容者8)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10)面部有≥8cm2或3處以上≥1cm2的瘢瘦11)兩個以上橫突骨折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于1/2者13)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后14)1~2節脊柱內固定術15)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16)一手食指2~3節缺失17)一拇指指間關節僵直于功能位18)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缺失19)一足拇趾末節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22)外傷后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后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后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25)第腦神經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跟球突出度相差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27)一眼矯正視力≤0.
3,另跟矯正視力.628)雙眼矯正視力等于0.529)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30)雙耳聽力損失≥3ldb或一耳損失≥7ldb31)喉源性損傷導致發聲及言語不暢32)鉻鼻病有醫療依賴33)牙槽骨損傷長度cm,牙脫落4個及以上34)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同定治療后無功能障礙者35)一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36)一側顴骨并顴弓骨折37)肺內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38)限局性膿胸行胸膜剝脫術39)膽囊切除40)一側卵巢部分切除41)乳腺戒形術42)胸、腹腔臟器探查術或修補術后。
大拇指傷殘鑒定標準與拇指有關的 傷殘等級 的鑒定標準如下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 根據《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 工傷 與 職業病 致殘等級》GB/T 16180-2021 5.5五級 5.5.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5.2五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5.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五級。 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喪失; 5.6六級 5.6.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6.2六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6.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六級。 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7)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5.7七級 5.7.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2七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七級。 16)一手除拇指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問關節離斷; 17)一手除拇指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5.8八級 5.8.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8.2八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八級。 15)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問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離斷; 18)一拇指指間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5)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節缺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僵直于功能位;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6)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大拇指工傷認定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鑒定標準如下:
1、三級: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對掌功能喪失;
2、四級: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3、五級: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無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喪失;
4、六級: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5、七級:一拇指指間關節離斷;一拇指指間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一手除拇指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一手除拇指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一足1~5趾缺失;一足除拇趾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一前足缺失;
6、八級: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無功能;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喪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一足除拇趾外,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三趾缺失;
7、九級: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節缺失;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喪失;一足拇趾末節缺失;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8、十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手背植皮面積>50cm2,并有明顯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缺失;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足背植皮面積>100cm2;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大拇指工傷鑒定標準大拇指工傷鑒定標準,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工傷鑒定標準,由大拇指傷勢情況一次分為三至十級,是需要專門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工傷鑒定機構出具工傷鑒定結果。在工傷鑒定結果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基礎上,計算出勞動者工傷最終賠償的金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級進行劃分為一到十級。由工傷鑒定結果決定賠償的標準,按照工傷鑒定結果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計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中因工受傷的,一定要申請工傷認定,沒有經過工傷認定的或者不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大拇指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