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傷情鑒定一般都會指定醫院鑒定,具體要看當地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的規定。
【法律依據】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有關條款規定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縣、自治縣、特區、市轄區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款“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三款“對于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批”的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盡快落實〈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7〕3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的,由省人民醫院、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進行。
二、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安寧醫院進行。
三、對于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人民醫院、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或罪犯所在監獄所在地的地、州(市)級人民醫院,即貴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遵義市人民醫院、安順地區人民醫院、銅仁地區人民醫院、畢節地區人民醫院、黔東南自治州人民醫院、黔南自治州人民醫院、黔西南自治州人民醫院開具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批。
四、指定醫院所作醫學鑒定或出具證明,應由醫院成立專門的組織,指派合格的專門人員進行鑒定,并且必須是受辦案單位的委托才能進行。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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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鑒定自己可以指定醫院鑒定嗎?工傷傷殘鑒定不是通過醫院鑒定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而是用人單位所在地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勞動鑒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鑒定小組”??h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
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傷鑒定流程
工傷鑒定 規定什么醫院嗎?去人民醫院還是中醫院?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你要去勞動局問他們規定那個醫院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專門有工傷鑒定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的地方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
鑒定工傷需要去什么類型的醫院1.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到指定醫院參加現場鑒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并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規定做出鑒定結論。
3.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
4.如果申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5.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工傷傷殘鑒定是勞動局指定的醫院去鑒定還是到傷殘鑒定委員會做鑒定?工傷傷殘簽定是勞動局指定醫院去鑒定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先要到帶動局咨詢一下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要提交很多資料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不然浪費很多時間。
精神類工傷鑒定標準是怎么樣的?工傷 包括身體受到傷害也包括 職業病 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工傷精神類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的就是屬于職業病。那么關于精神類 工傷鑒定 標準是怎么樣的?精神病類的職業病也有分等級,三級的精神病患者經過一年的時間治療還是有危險行為。 一、精神類工傷鑒定標準 1、根據《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三級 傷殘 標準第一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第二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兩項規定之一的,可以鑒定為三級傷殘。 2、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四級傷殘標準第三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癥,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可以鑒定為四級傷殘。 3、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自己去做工傷鑒定怎么做 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工傷認定申請表 (原件);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3、受傷人 身份證 ; 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 營業執照 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后會給工傷鑒定精神傷害的指定醫院 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后去做 傷殘等級鑒定 !按照鑒定的 傷殘等級 ,對照所在省出臺的《 工傷保險條例 》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 醫療費用 及工傷 工資 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鑒定 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合同 ,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 授權委托書 (如果需要委托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后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后會給你一個鑒定時間表(里面有鑒定時間、地點、單位等信息),鑒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鑒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鑒定機構出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或到上一鑒定機構再鑒定。省級鑒定中心為最終鑒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鑒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了。 最后以鑒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里面規定的 賠償標準 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 工傷保險 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 十級傷殘 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由 社保 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 解除勞動合同 (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 解除勞動關系 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三、關于工傷鑒定的法律概念 (一)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后鑒定。 (二)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傷殘等級鑒定和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鑒定, 2、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鑒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三)初次鑒定: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四)致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五)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精神類工傷鑒定標準 是怎么樣的?關于工傷鑒定,對于自己的身體包括身理還有心理的健康,身體方面就是有導致人體的器官或者是肢體有造成損害的,心理就是比如患一些精神類的疾病等的,都是可以分為幾個等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