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肇事逃逸第二天自首也構成違法犯罪只不過可能被從輕處罰。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知,要在當事人主觀上為了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離開事故現場的,均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第二天自首不影響本罪成立。如果有自首情節,法院在判刑的時候可以考慮,這屬于從寬處罰的情況。
法律依據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算逃逸嗎?怎么處罰?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為逃避法律追究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棄車而走,不等交警到場,應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即使他第二天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實已經成立,當時逃逸的事實也不能被后來的自首所否定。
但最終選擇自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自首和立功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雖然不能否認逃逸的性質,但并不妨礙自首情節的認定。根據其自首情節,法院應當依法減輕處罰。
注意:
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避免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沒有時間和地點的限制,不能只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也可以理解為傷者被送往醫院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時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以下六種行為不被視為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沒有爭議。在他們離開現場協 商 達成一致,并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報案;
2.為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表明車輛和受傷人員位置并及時報案后駛離現場;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至醫院后,因籌集傷者醫療費用確需暫時離開醫院,并經傷者或其家屬同意,留下真實信息,在約定時間內返回;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等原因離開現場,未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逃離現場,有證據證明不知道或者找不到事故發生地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2019
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駕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 如果駕駛員明知道發生了事故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但為了逃脫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那么即使第二天自首也是構成了肇事逃逸。因為肇事者主觀上為了逃避事故責任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擅自離開事故現場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這個時候就形成了逃逸罪。犯罪自首只能說明肇事者有悔過情節,可為自己爭取到從寬處理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的機會,并不會將逃逸罪轉變為普通的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
肇事逃逸根據嚴重程度分為了輕微交通事故逃逸和重大事故逃逸,輕微事故逃逸是指沒有帶來嚴重的后果,然后肇事者擅自離開,肇事者將受到200元至2000元的處罰,并扣駕駛證12分及拘留15日以下。
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是指有1人以上受到重傷,肇事者逃逸后要負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并將追究其刑事責任,如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見,事故后逃逸的懲罰是多么嚴重,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不能逃逸,應該遵循以下幾個處理方法。
1、 按照標準將警示標志或反光桶擺放至事故現場后方。
2、 如果是小事故,可以下車將事故現場拍照,若影響了后車通行,拍完照后將車輛移至允許停車車輛的地方,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的到來。
3、 如果出現傷員,應該撥打急救電話,先處理傷員。
4、在夜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開啟雙閃燈,防止夜間視野不好導致發生第二次碰撞事故。
出車禍第二天自首算逃逸嗎已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只要在主觀上為了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離開事故現場的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均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第二天自首不影響本罪成立,只能說明犯罪嫌疑人有悔過情節,在審判時可以酌情減免一定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實踐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可以將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對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夠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犯罪事實,且等待接受處理的,根據中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仍然可以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輕微肇事逃逸兩天后自首如何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的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如果尚未構成犯罪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2015年交通法酒后駕車撞死人逃逸第二天自首怎么判決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
發生重大事故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肇事逃逸后第二天自首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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