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一般情況下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鑒定機構受到申請之后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一般六十天內出具鑒定結果,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天。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時,用人單位有義務積極配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工傷鑒定需要多久能出結果工傷鑒定結論出具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的時間為六十日到九十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必要時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鑒定要多久出結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5條第26條之規定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工傷鑒定一般在二六十日內出結果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鑒定結果不服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對方賠償,如果不賠償直接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申請再次鑒定,除提供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勞動能力初次鑒定結論原件和復印件。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鑒定多久可以出結果工傷鑒定15天到60天內可以出結果。單位需要從事故發生那天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鑒定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那天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那天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東莞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