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的認定為肇事逃逸。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逃避法律的追究;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其他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駕駛車輛或棄車逃離交通事故現場,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不依法報警保護現場等待處理,而是私自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
構成條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其他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場后,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認定時加以區分,以保證準確適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縱。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怎么樣才算逃逸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只要駕駛員確認自己根本就不存在著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這種心態,并且有證據可以表明當時確實是發生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了某些其他的事情才駕車離開的話,司法機關一般都不會認定當事人是故意逃逸的。其實,法律上要求只要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就必須報案,很多時候對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人也是有益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規定交通肇事怎么判斷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以下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