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一般修路的十字路口是不會拍照的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因道路施工而發生的違章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違章定性起來較為復雜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所以道路施工前,施工方便會向公安提交申請,并關閉此處電子眼。電子眼拍的違章照片是存儲在電子眼底下的存儲卡里頭,3天取一次。因道路施工等原因導致無法按照規定車道行駛的,可以借道行駛,這種屬于特殊情況,并不算違章。如因修路而造成車輛逆行違章罰款可向交管部門進行申訴,待交警部門進一步核查情況,情況屬實,則會撤銷違章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因道路施工造成的違章扣分怎么處理?道路施工造成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的交通違章一般在交管系統后臺核實時都會撤銷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的。如果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你的違章被公告的話,可以到屬地的交警隊申請復議。復議的基本流程是: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后五日內作出裁決。
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后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后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4、電子眼違章的復議:把行車證復印一份,在背面填寫“復核審請”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內容為:車號、違章時間、違章地點、復核理由、撤消要求、審請人、聯系方式、審請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擴展資料:
其它可以申請復議的情況:
1、在路上難免會遇到交通事故或故障車,有時候為了避開這些車輛不得不繞道而行或壓線,壓線一般會被罰200元,扣3分,一些不清楚情況的車主往往稀里糊涂就了交了罰款。
事實上,這種情況時可以申請復議減免處罰的。如果遇到出行緊急任務的車輛,為了避讓而造成的違規也可以后期申請復議。
2、交警指揮導致的違章。交通規定上明確表示,當信號燈與交警指揮不一致時,車主要以交警指揮為準,所以,如果路口信號燈是紅燈,但是交警讓你直行,那你直行就行了,如果此時發生了違章,那么是可以申訴的!
3、重復錄入。現在很多交通違章都是依靠電子眼和電腦來記錄的,雖然準確度比較高,但偶爾還是會出現重復錄入違章的情況,即車輛未移動過,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被拍攝兩次違停并都被錄入,這也可以申訴。
4、車輛被套牌的違章。如果你的車被套牌可以申訴,但是前提是必須得抓到套你牌的家伙,不然這鍋你還得背!申訴所需提供證據:套牌車輛主要分兩種情況:
①不同車型或不同款;套牌車與自家車車型不同:只要帶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主身份證、車主駕駛證和涉案車輛到場拍照取證即可。
②同車型或同款不同顏色。套牌車與自家車同個車型:提供證據證明違章的時候,車輛不在違章現場。
5、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后錄入的違章。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該車已不在原機動車主人名下后發生的違章,原機動車主可申訴。
6、紅綠燈被遮擋導致的違章。紅綠燈一般設置在路口,有的路口會種樹,有時候樹葉會將紅綠燈給遮擋住,如果是因為紅綠燈被遮擋了,導致闖紅燈,那么你就可以申訴,交通部門核實后就會給你撤銷違章記錄,還會及時清理擋住紅綠燈的樹枝!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修路造成的逆向行駛算違章嗎路造成的逆向行駛是不算違章的,如果因修路借用對象車道行駛,是不屬于違章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經核實的,應當予以消除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
(二)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的道路施工造成的車輛違章 ;
(三)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四)現場已被交通警察處理的;
(五)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的;
(七)記錄的機動車號牌信息錯誤的;
(八)因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發生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
(九)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 道路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示警燈,噴涂明顯的標志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及時做好分流、疏導,維護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