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一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出具。在交通事故處理的民警出具事故責任定書后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您如果不滿意,可以向上級單位進行復核。二,傷殘鑒定。如果有人員的傷亡,在出院三個月后可以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做,也可以在法院起訴之后委托法院進行鑒定。有的傷殘鑒定的結果之后,可以計算受傷人員的各項賠償費用。三,向法院起訴。受傷者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受傷者為原告,對方車輛的司機、車主及對方車輛的保險公司為被告,向事故發(fā)生地所在的法院進行訴訟,也就是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我們所說的先立案,索要各項賠償款。在訴訟過程中,您可以委托律師積極進行證據的提交,也可以不委托律師自己來進行處理。提交證據后,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會進行發(fā)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開庭進行審理。開庭時法官會根據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對證據進行審查,聽取雙方的辯論意見。最終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交通事故的各項賠償進行認定,最終出具法律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予以定案。因交通事故涉及多項專業(yè)的訴訟賠償問題,建議您委托專業(yè)律師進行代理,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您的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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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雙方就責任認定或賠償金額不能協商一致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也不能調解處理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的,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那么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怎樣的?下面由的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我在本文詳細介紹。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子。
(四)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五)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zhèn)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yǎng)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簽署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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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什么當 交通事故 發(fā)生的時候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伴隨的肯定是不開心的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也伴隨著的就是賠償。如果交通事故發(fā)生之后,雙方的當事人在經過協商之后,并沒有協商一致,沒有達成共識,那么勢必就會有一方進行起訴了。那起訴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呢?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什么 首先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我們要進行一個定位,交通事故屬于的是民事侵權案件,適用于交通事故案件的是相關法律所規(guī)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又有著很多的程序,其中有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 (1) 一審 普通程序, (2)簡易程序, (3) 二審程序 , (4)特殊程序, (5)審判監(jiān)督程序, (6)執(zhí)行程序等等的程序。 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應用的都是一審普通程序。其中有六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起訴以及受理。這個階段就是在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當事人就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損害進行的 訴訟 ,那當事人應該要向法院遞交 起訴狀 ,遞交之后,法院會仔細審查,如果法院認為審查是符合起訴的條件的,那么在法院受理之后的七天之內就會 立案 ;如果法院并不認為這個起訴符合條件的話,那么在七天之內進行裁定,裁定了之后,如果當事人不服氣的,可提起上訴。 第二個階段是案件開始審理前的準備。在法院確認立案的五天之內,法院就會將起訴狀的附本發(fā)送給被告。而被告應該在十五天之內提 答辯狀 ,法院會組成合議庭,審查訴訟的材料,然后就開始進行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了。在一審普通程序結束了之后,如果當事人不服,則一審不生效開始進入二審程序。對于 二審 法院的判決,當事人就不可以再進行上訴了。 第三個階段就是 開庭審理 了。在開庭的前三日通知案件的訴訟參與人,并在審理開始前進行一系列的必要程序,然后就開始了法庭調查。法庭調查這里面,又被細分成了七個步驟: 第一,當事人開始說自己起訴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第二, 證人 開始作證。 第三,出示 證據 。 第四,法官在鑒定了之后,開始宣布鑒定的結論。 第五,開始宣讀勘驗的筆錄。 第六,在法庭上的時候,當事人可以把所有的證據都提出來。 第七這個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雙方就著雙方的所有證據以及賠償的爭議所得供的證據進行質疑。 第四個階段是在法庭上的辯論。起訴的人也就是原告來問被告,被告就著原告的問題進行解答,在第三人答辯了之后開始相互之間的一個答辯。 第五個階段是法庭上辯論的終結。在交通事故的雙方當事人進行了上面一系列的程序,然后爭議并且核實清楚了之后,法庭的調查就算是結束了,然后就直接依法作出判決。 最后一個階段是調解。在判決之前,法院都會進行調解,如果沒有調解成功的,然后再進行判決。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 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guī) ,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 罰金 :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 醉酒駕駛 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六個月內審結的是普通程序,如果要延長的話還需要院長的批準,再之后還需要延長就需要報請上級的人民法院來進行批準了。
交通事故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的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是我們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因為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對于事故雙方都有非常大的影響。那么,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流程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訴訟流程作為交通事故訴訟知識中比較重要的一部分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了,針對相關的法律疑問,下面就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具體介紹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希望閱讀完后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流程是什么
(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二、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管轄法院
以下法院都有權管轄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事故發(fā)生地法院、車輛最先到達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任選其一進行訴訟。
實踐中考慮到案件送達、財產保全及先予執(zhí)行等因素,建議在選擇管轄法院時:
第一,如果事故發(fā)生地的公安機關已查扣事故車輛的,宜由事故發(fā)生地法院管轄;
第二,否則,選擇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更有利于及時有效地解決好糾紛。
三、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當事人
(一)具有原告主體資格的當事人范圍
所有因交通事故而獲得經濟賠償或補償的當事人都可以起訴,具體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傷殘或死亡的,還應包括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實際撫養(yǎng)、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財產損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可列為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告范圍
我們根據交通事故肇事車輛性質的不同,針對被告范圍作不同的說明:
1、肇事車輛是單位的,且駕駛員系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并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應將單位列為被告,作為賠償義務主體。
(注:肇事車輛是單位的,但駕駛員不是在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宜列單位為被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將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列為被告負責墊付。)
2、車輛屬于掛靠經營的,且能夠證明該事故發(fā)生系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應將掛靠人和被掛靠人列為共同被告。
(注: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約定被掛靠人對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責的,僅在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對外不生效。)
3、車輛出借或出租給他人使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將租用人列為被告;
但如果出借人或出租人有過錯的,也可以將出借人或出租人列為被告,比如知道自己的車有缺陷,知道借用人或租用人無證駕駛或飲酒駕駛。
4、機動車被盜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將肇事人列為被告,被盜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5、車輛轉賣未過戶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如何確定賠償義務主體,學術界爭論較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給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函復([2001]民一他字第32號),“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因車輛已交付,原車既不能支配該車的營運,也不能從該車的營運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損害承擔責任”的精神,應將車輛的實際占有人(即事實車主)列為被告,作為賠償義務主體。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是如何的1、立案階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資料齊全的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法院受理審查交通事故法律起訴流程 ,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隨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fā)問、相互發(fā)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