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正式發布,新規將在2022年4月1日施行。據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了解,壓線從原來的扣3分變為扣1分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駕車接打手持電話從原來的扣2分變為扣3分;未粘貼檢驗合格標志從原來的扣3分變為不扣分。
在扣分方面有了進一步的優化,具體如下: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由原來的扣12分降低至扣9分。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則避讓校車,由原來的扣6分降低至扣3分。
三、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由原來的扣3分降低至扣1分。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由扣2分升為扣3分。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由扣2分升為扣3分。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扣12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扣9分。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嗎?新交規扣分標準; 按照公安部最新發布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的消息顯示,新交規確實會在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據了解,扣分類型會由以往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調整為12分、9分、6分、3分、1分。新規中違法、違章行為共有50項,其中扣12分的有7項,扣9分7項,扣6分11項,扣3分15項、扣1分10項。
扣12分情形: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扣9分情形: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4、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7、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扣6分情形: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7、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9、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10、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扣3分情形: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9、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10、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志的;
12、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13、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4、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1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扣1分情形: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3、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5、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6、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7、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8、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9、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10、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駕考嗎?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駕考,其中包括C1科目二難度提升、C2和C5取消半坡起步、取消增駕實習期等。
新交規(《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駕考,新規提出要充分考慮駕考學員個性化需求,分類施策、精準施教,避免重復培訓,不增加學員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的學車成本和駕培機構負擔。新交規實施駕考其中包括C1科目二難度提升、C2和C5取消半坡起步、取消增駕實習期等。
C1科目二難度提升: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駕考,對駕考的影響是科目一和科目四駕考考題量增加、C1科目二難度提升,原來為5項考試,今后將增加至9項。科目三新增扣分項目等。
C2、C5取消半坡起步: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駕考,C2、C5取消半坡起步。如今,自動擋汽車數量越來越多,逐漸替代手動擋汽車。駕考中的半坡起步考試是防止駕駛員半坡起步時溜車,而現在的自動擋汽車基本搭載爬坡輔助功能,所以,對于C2、C5自動擋汽車駕駛證來說,半坡起步沒有太大意義。
取消增駕實習期:
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駕考,取消增駕實習期。每一種駕駛證都對應不同的駕駛車型,當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我們初次領證的時候,每一個駕駛證都有一年實習期,而當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我們對駕駛證增駕之后,不再有實習期,比如C2增駕C1、C1增駕B1等等。
2022年駕駛證扣分新規定,4月1日駕駛證扣分新規; 從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交規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新交規里面優化了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調整了關于記分的分值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降低了一部分交通違法記分的分值,同時刪除了一些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那么4月1日駕駛證扣分新規到底是怎樣的呢?
4月1日駕駛證扣分新規:
1、扣12分的情況,飲酒駕駛機動車輛;駕駛車輛導致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他人輕傷或死亡,事故后逃逸,沒有構成犯罪的情況;使用偽造、變造的車牌號、駕駛證或行駛證的情況。駕駛校車或客運汽車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以上或駕駛其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他載客車輛超過核定人數100%的情況;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有逆行或倒車的情況。
2、扣9分的情況,駕駛7座以上的載客車輛超過核定載客人數50%,但不到100%的情況;駕駛校車或中型的載客或載貨車輛,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情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路上面違規停車;未按規定懸掛車牌號或故意遮擋車牌號;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連續駕駛中型的載客貨車或危險物品車輛超過4個小時沒有停車休息或停車時間少于20分鐘的情況。
3、扣6分的情況,駕駛校車,客運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貨架時,其他載客車輛超過核定人數50%未達100%的情況;駕駛載貨車輛,貨物重量超過允許總質量的50%以上;駕駛裝有危險物品的車輛未按指定時間和路線、速度行駛的情況;不按交通信號指示燈通行;被暫扣駕照期間駕駛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導致他人輕微傷或財產損失事故后逃逸,沒有構成犯罪的。
4、扣3分的情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沒有按規定行駛車輛;借道超車或占用對面車道的;駕駛車輛過程中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牌號的;道路上車輛發生事故,沒有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警告標志的;高速路上低速行駛的。
5、扣1分的情況,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違反禁止標志的;駕駛的載貨車輛長度、寬度、高度超規定的;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擅自變更已經登記的車輛結構的;在道路上行駛沒有進安全帶的;騎摩托車不帶頭盔的。
2022年4月1日新交規細則,新交規扣分標準; 據相關渠道了解,公安部修訂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了進一步改革完善交通違法記分制度,這一新交規將于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新交規中主要是優化調整了記分分值。主要是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的力度前提下,降低了一部分交通違法記分的分值,同時也刪除了駕駛機動車未按照要求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
在新交規的修改細則中,主要針對以往頻繁出現的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問題,進行了更加嚴謹的修改。此外最主要的就是在扣分上,降低了扣分要求,扣分規則也從原來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調整為了12分、9分、6分、3分、1分,新交規中增加了扣9分,刪減了扣2分。與原來的交通法規對比來看,2022年的記分交通違法共有50項,其中扣12分的有7項,扣9分7項,扣6分11項,扣3分15項、扣1分10項。
下面是新交規的扣分標準:
12分: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新交規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
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9分: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4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7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6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7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9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10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3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9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10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志的;
12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13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4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1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1分: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3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5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6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7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8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9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10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通過上文對新交規的記分值調整的介紹,想必大家對于新交規的扣分要求都有所了解了。其實針對這次改革,最讓大家歡喜的莫過于對超速現象的規則變化了,改革后不僅僅超速會被處罰,就連龜速行車也有了處罰,這在一定情況下也能提高行駛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