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戶口遷入要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條件有以下幾種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一)引進人才、工作調動、隨軍家屬戶口遷入。 (二)外來務工人員戶口遷入。(三)投資、購買商品房人員戶口遷入。(四)新生入學戶口遷入。 (五)學生畢業就業落戶。(六)退伍轉業落戶及轉業安置隨帶家屬戶口遷入。(七)居民家屬投靠戶口遷入。(八)入境回國或刑釋解教落戶(包括回原籍和跨市異地)。(九)失蹤人員重新出現和戶口遷移證退回恢復戶口。(十)學生畢業、退學、肄業和開除學籍回原籍落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城市在三日以內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遷戶口需要滿足什么條件遷戶口需要滿足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條件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
1、如果是居民戶口遷移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包括在職人員調動遷移、錄用公務員遷移、國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自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隨著軍人家屬遷移。
2、學生戶口遷移包括戶口在學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3、投靠遷移包括,夫妻投靠遷移、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遷戶口辦理材料包括:
1、居民戶口遷移,遷入地的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準遷證》、《戶口遷出證明》、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2、學生戶口遷移,《錄取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遷出證明》、轉學的還需出具省教委轉學批復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學籍管理部門《轉學證明》、學的需出具學籍管理部門的《退學證明》原件。
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條件1、居民戶口遷移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
(1)在職人員調動遷移;
(2)錄用公務員遷移;
(3)國(省)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
(4)自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5)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
(6)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7)隨軍家屬遷移。
2、學生戶口遷移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
(1)戶口在學校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
(2)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3、投靠遷移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
(1)夫妻投靠遷移;
(2)父母投靠子女遷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遷戶口的條件戶口遷移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在遷入地需要有房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就是需要有房產證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證等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能證明有合法住所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證件;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3、引進人才。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4、親屬投靠;
5、高校畢業生。憑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手續?辦理戶口遷移需要手續為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第一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區縣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第二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第三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開具遷移證。第四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辦理跨省戶口遷移手續需要以下材料: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與遷移事由相關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證明材料:1.婚遷,持合法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的結婚(離婚)證;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3.出國或出境注銷戶口的,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