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法院判決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的依據是法定的標準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如果沒有依據法定標準,可以上訴。另外,現實中,并不是打官司(起訴)得到的就一定比不打官司的高,維權方法也是要慎重選擇的。
強拆被判違法怎么賠償根據法律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的規定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按照正當、合法的拆遷程序,房屋的征收補償應當包括房屋本身的價值、搬遷過渡費、停產停業損失、政策性獎勵等內容。
但是因違法強拆導致的賠償標準不能低于依據征收確定的補償標準,除此之外,一般還包括因違法強拆導致的室內物品損失等。
在土地、房屋征收過程中,對因違法強制拆除造成被征收人房屋等相關財產損失的,參照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予以行政賠償,確保被征收人因違法強制拆除行為造成損失獲得的行政賠償,不低于行政機關合法征收拆除房屋給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補償。
一般而言因違法強制拆除引發的行政賠償,為體現對違法征收和違法拆除行為的懲戒,并有效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賠償不應低于因依法征收或拆遷所應得到的補償,即使房屋已經滅失,一般也不應低于賠償時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價值。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判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如果相關行政部門侵犯被征收方的合法權益,被征收方可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申請國家賠償,即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同時,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了對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被征收方有權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_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四條_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已經強拆了判決違法有什么用 ;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