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法律分析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屬于商家欺詐消費者,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欺騙的方法有兩種:
(1)虛構事實,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實,告知虛假情況;
(2)隱瞞真相,即掩蓋和歪曲客觀存在的事實。筆者認為,作為經營者,應當負有向消費者如實陳述有關商品真實信息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定義務,經營者必須履行此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家哪些行為是欺詐行為?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欺詐消費者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的行為主要有:1、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或者服務;2、采用虛構交易、虛標成交量、虛假評論或者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3、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體驗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4、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場說明和演示;5、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廣告、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6、謊稱正品名義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7、夸大或隱瞞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等重要信息誤導消費者;8、以其他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手段誤導消費者的;9、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10、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提供商品或者服務;11、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12、其他隱瞞真實情況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告知對方虛假或者誤導性情況損害消費者權益的。
商家的這種行為是否屬于欺詐消費者?商家如果有欺詐消費者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的行為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屬于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一、定義:
消費者的知情權,是指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二、法律規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相對應的是經營者的告知義務。
三、解決糾紛的方式主要有: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判定欺騙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消費者在購物等消費活動往往容易受騙上當,結果是花了真貨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的錢買了假貨。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這些消費者缺乏鑒別意識,不能正確判斷哪些行為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所謂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判斷經營者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
首先,根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所采用的手段來判斷。一般來說,經營者的下列行為屬于欺詐消費者: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5)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其次,根據經營者的行為是否屬于誤導消費者來判斷。判斷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誤導消費者,應當采用一般標準,即以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水平和識別能力為準。如果該行為足以使一般消費者發生誤解,即構成欺詐。如果該行為不足以使一般消費者發生誤解,則個別消費者不得以證明自己確實發生誤解來主張欺詐行為的成立。經營者實施欺詐行為,一般都會造成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損害。這種損害并不意味著要求有實際的損失或者損害發生,只要經營者的行為按其性質足以誤導消費者,就可以被認定為欺詐。
第三,從經營者行為的主觀方面來判斷。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我國法律并未明確規定構成欺詐行為的主觀要件是故意,但從文義上來理解,欺詐是掩蓋事實真相,誤導消費者上當受騙的行為應無疑義,因此,并非經營者主觀故意狀態不需具備,而是“欺詐”二字本身已經包含或者揭示了經營者的故意心理。所以,在下列情況下,經營者“不能證明自己確非欺騙、誤導消費者而實施此種行為的,應當承擔欺詐消費者行為的法律責任”:
(1)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
(2)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3)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4)銷售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的;
(5)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的。經營者能夠證明,就不是欺詐行為;不能證明,則構成欺詐。
購買商品于描述不相符算是商業欺詐嗎買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的商品與商家描述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的不符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商家什么行為算是欺詐消費者 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