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公司搬廠 員工不去有補償。搬廠員工不去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不屬于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情形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的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用人單位按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履行范疇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的,員工以公司搬遷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認定公司屬于未依照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情形,員工主張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不應支持。
法律分析
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履行范疇的,員工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即員工應到新辦公場所上班,如果員工拒絕到新辦公場所上班的,就構成了曠工,公司可以按照規章制度予以處理。比如,公司規定,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則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那么,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對員工作出辭退處理并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規定,企業搬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搬遷,職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業提供交通補貼、免費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條件,對職工生活未造成明顯影響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勞動者不隨遷沒有經濟補償;反之,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條件解除合同,享有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要搬遷員工不去是怎么賠償的這個情況要具體分析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如果只是工作地點發生了變化,并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可員工自己不去,那可能就無補償,按照離職處理。如果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這樣才有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
公司搬遷員工不去,要給經濟補償嗎?這個問題要看你簽署的勞動合同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勞動合同一般會寫明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了你的工作地點在哪里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如果公司的勞動合同里寫的直接就是XX省或者XX市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而公司的搬遷新地址也在這個省或者這個市的范圍內,那這就不屬于公司客觀條件出現重大變化,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因。如果員工因此要求離職,那就是員工的個人行為,公司不需要賠償。反之,員工以此為由,公司方面要與員工解約的話(解雇),公司就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每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賠一個月的工資,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按半年算。
如果不愿意去,可能面臨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解除合同的話,要賠償違法解除賠償金,賠償的標準為員工工作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進行的。公司搬遷,員工不愿意跟公司去新的地點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一般情況下需要賠償N個月工資,(N就是員工工作年限)。月工資一般是員工前一年平均工資(包括加班工資以及獎金)。公司地址搬遷,屬于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變更,需要和員工協商一致。如果員工不同意變更,則公司需要解除合同,并最少按照以上說明的要求賠償。如果員工同意去新的地點工作,則屬于協商一致。即是屬于新的合同已經重新訂立。那么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需要再額外支付賠償的。
目前很多歐美及日韓跨國企業都逐漸選擇勞動力相對便宜的東南亞完成工廠搬遷。所以如果對于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我,我肯定是不愿意去新的地址工作的。拿一筆賠償金何樂而不為?你們覺得呢?
公司搬遷員工不去需要賠償嗎是這樣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公司地址的變更屬于勞動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單位需要征得個人同意才可以。
否則單位屬于單方面違反勞動合同,需要給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你賠償
你現在做的,千萬不可以辭職,要等單位給你解決,單位兩個選擇。
一是協調你工作不讓你過去,一是解雇你,第一種情況不用賠你,第二種情況需要賠償你N+1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擴展資料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
賠償損失,是指違約方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受害方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財產或者利益減少的一種責任形式。
賠償損失是一種重要的違約責任方式,有明顯的救濟功能。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它不僅適用于違約責任,也適用于侵權行為及其他一些民事違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不僅適用于有效合同的違約行為,也適用于無效合同所造成的損害賠償。
本文所研究的賠償損失,僅指因違約所負的賠償損失。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賠償損失
搬廠員工不去老板應該如何賠償搬廠員工不愿跟去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的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員工可以基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的規定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將搬廠行為認為是一種訂立勞動合同時老板搬遷員工不去要不要賠錢 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用人單位無法與勞動者達成協議的情況。從而要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