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工齡買斷補償金多少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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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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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工齡買斷多少免繳稅一次性買斷工齡個稅如何繳納 根據稅法14年工齡買斷補償金多少個月 的有關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14年工齡買斷補償金多少個月 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而高出的部分除以本人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標準計繳個稅(個人在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稅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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