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會計處理上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應該計入企業的職工薪酬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相關規定如下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職工薪酬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職工福利費;(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四)住房公積金;(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非貨幣性福利;(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個人所得稅方面: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一、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方面:我們認為此部分支出屬于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屬于“工資、薪金”的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的時候,手機話費補助和獎金算工資收入嗎?手機話費補助和獎金算工資收入。
法律分析
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就涉及到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問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解除合同單位的補償金算收入范圍內嗎?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的經濟補償金也算個人收入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但在個稅征收時有免征額。
工資總額是否包含解除勞動合同補償不包含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合同補償不屬于工資性收入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所以工資是不包含這個部分解除合同補償金算工資總額嗎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