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一、 勞動合同 解除補償金交稅嗎? 解除勞動合同 補償金需要交稅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 個人所得稅 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的規定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 經濟補償金 、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 工資 、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 1、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2、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 解除合同 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基本上除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了國家補償和 國家賠償 所得款之外,其他的所有合法收入都是要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交稅納稅是一件非常嚴肅認真的事情,自身違規操作而試圖逃避納稅義務的,最終都會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的。還有就是,對公司給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要對照著 勞動合同法 進行審查。
補償金的問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繳稅嗎需要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 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取得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 個人所得稅 問題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的規定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 經濟補償金 、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對于個人因 解除勞動合同 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合同解除賠償金需要繳稅嗎合同解除賠償金需要繳稅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賠償金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
(一)工資、薪金所得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需要繳稅嗎1、 解除勞動合同 補償金需要交稅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安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 個人所得稅 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的規定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 經濟補償金 、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 工資 、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具體計稅公式如下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要交稅嗎 : 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免稅收入額-實際繳納的基本 社會保險 費和 住房公積金 )÷ 工齡 -費用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工齡。 公式中“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是指個人取得的補償收入時實際繳納到地方稅務機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或政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的部分,對未實際繳納的不得扣除。如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已于當月發放工資中扣除,則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計算時不可再重復扣除。工齡”是指計算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的個人實際工作年限,如果實際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