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陜西省人社廳上調工傷保險待遇標準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將1至4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21元、305元、289元、273元;增加后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1至4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2451元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的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增加到2451元。5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57元,6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增加后,5至6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1978元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的,增加到1978元。
陜西工傷賠償金最新標準2021年陜西省工傷賠償項目:一、醫療費二、康復費三、伙食補助費四、交通食宿費五、護理費六、停工留薪期工資七、傷殘輔助器具費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2019年陜西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情況解讀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各工傷保險省級行業統籌單位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陜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根據近三年我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為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全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12月31日前(含31日)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不包含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經死亡以及按有關規定一次性領取長期待遇終止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了工傷保險關系的工傷人員;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不參加傷殘津貼待遇調整。
二、調整標準和原則
(一)傷殘津貼:1至4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21元、305元、289元、273元;增加后,1至4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2451元的,增加到2451元。5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57元,6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增加后,5至6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1978元的,增加到1978元。
七十年代初處理回鄉的按月在原工作單位領取傷殘撫恤費的農民輪換工,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月撫恤金調整為1718元;因工致殘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月撫恤金調整為1544元。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符合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已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配偶、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33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三)生活護理費:各統籌地區以本地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確定。
三、調整資金支付渠道
已將1至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其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按本意見調整后,由用人單位支付。調整增加5級、6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和七十年代初處理回鄉的農民輪換工的傷殘撫恤費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按原渠道支付。已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的老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四、調整程序和時間
各市、區人社部門要按指導意見調整標準,認真測算,制定具體方案報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后實施。
省級行業統籌單位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標準按本意見執行。
本次全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從1月1日起執行。
五、工作要求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直接關系工傷職工、供養親屬的切身利益,是發揮工傷保險制度的保障作用,保障其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級行業統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實施,確保各項待遇落到實處。本次全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工作應在5月底前完成。各統籌地區和省級行業統籌單位在工傷保險待遇調整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殘疾人補貼調整根據“關于調整2022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的通知”,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我省將對本省行政區域內,2021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
根據傷殘等級等調整金額
此次調整堅持繼續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的原則,根據傷殘等級、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不同情況,確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額陜西省傷殘津貼調整最新消息 :
傷殘津貼方面:傷殘一級155元;傷殘二級145元;傷殘三級135元;傷殘四級125元;傷殘五級115元;傷殘六級105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此次供養親屬撫恤金實行定額調整,調整額度為:55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75元)。
1996年9月30日前發生的工傷,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根據以上調整標準調整后,有關待遇仍達不到以下標準的,統一調整至以下標準:傷殘津貼:每人每月2725元。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1480元(孤寡老人16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111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1230元)。
生活護理費方面,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調整按照《關于使用河南省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核定。
待遇水平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此次待遇水平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所需費用,由現發放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資金渠道支付。傷殘程度為五級和六級且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調整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工傷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包括按退休人員安置),并按養老保險政策調整養老金的,不執行此“通知”關于傷殘津貼的調整規定。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1-4級老工傷人員有關待遇的處理意見》規定,對1-4級老工傷人員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而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補差的,不執行此“通知”關于傷殘津貼的調整,按2022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
各地要按要求,要于2022年12月底前將增加的待遇發到相關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