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已構成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作為交通肇事更加嚴重的處罰情節將被處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需承擔什么責任這種情況很復雜。需要結合具體事例分析。大體上有這樣幾種情況;一是第一次事故與第二次事故時間緊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二次事故當事人當時無法知曉第一次事故,來不及反應即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了第二次事故,那么第二次事故當事人負次要責任,第一次事故當事人負主要責任;二是第二次事故發生在第一次事故之后較長時間,且事故路段無法正確觀察前方情況,車輛行駛較快,造成二次事故的發生,但這種情況下,二次事故當事人應當減速慢行,因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他應當負一半責任;三是第二次事故發生在第一次事故之后較長時間,路況也很好,但二次事故當事人快速通過時,未能及時發現受害人,發生了二次事故,這樣二次事故當事人應當負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造成兩人死亡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承擔什么法律責任?【標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你朋友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現在的交通事故過失案件處實刑的較少,可以爭取緩刑或是監外執行。
什么是二次肇事 處理二次肇事需要注意什么第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第二個事故是什么?
受害人死于第二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原因是逃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這就是所謂的二次事故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會有以下幾種罪過形式。
第一種是行為人在第一次事故發生后,以同樣的過失繼續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逃逸,明知是以前違反的注意義務而造成第二次交通事故,導致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對受害人死亡的罪過形式符合間接故意的要求。
第二種,也就是第一次事故發生后,肇事者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了逃避罪責,開車時碾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他人致死,不顧他人安危。主觀上,行為人構成直接故意。
二、處理次生事故要注意什么?
在處理二次事故案件時,要分別考慮,因為行為人對二次事故的故意和過失結果有不同的心理。
(1)“因逃 逸致 人死亡”在司法實踐中可能表現為同一種數罪。比如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者害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害怕巨額賠償費用,以至于匆忙逃跑。至此,行為人已經犯下了完整的交通肇事罪。此后,行為人在逃逸過程中,再次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他人死亡,再次構成完全的交通肇事罪。因為行為人在主觀方面是過失犯罪,在客觀方面是事故,所以兩種事故的客體是相同的。理論上,這種情況在刑法上稱為同種數罪。根據數罪理論和司法實踐,同種數罪不應同時處罰,應當在本罪法定刑的幅度內從重處罰。
閱讀:如何判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哪種情況不屬于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判斷?1.對于交通事故后行為人逃逸,因過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證據充分證明行為人不知道逃 逸行 為會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沒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發生,即不具備間接故意殺人的主客觀條件的,應當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2.車禍后,受害者的傷勢極其嚴重,以至于生命垂危。即使肇事者及時施救,他的生命也無法挽回。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行為人為了逃避罪責而駕車逃逸,而受害人最終確實已經死亡,筆者認為這種行為只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無法查看全文根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
@2019
連續兩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處理駕駛員連續兩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致人死亡2次 ,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兩次發生交通事故,應當酌情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