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1、造成人員傷亡。如果發生人員傷亡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首先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包括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同時向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報警(撥打122或者110電話)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并保護現場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
2、發生較大財產損失。如果發生較大財產損失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當事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報警,并對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等方式保存現場,然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保險查勘。
如果對事故責任無異議的,對現場進行拍照或者錄像后,可自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然后及時通知相關保險公司進行查勘定損,就財產損失賠償或者車輛維修問題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則應向交警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一)
1.總則
1.1編制目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的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 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2.2.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3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發布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啟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報告
4.2.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二)
1總則
1.1目的
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體系,全面提高處置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重特大交通事故突發時實施有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組負責的工作原則。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北京市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方案》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分類標準,實施應急救援的適用范圍主要是公司營運車輛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指揮中心設指揮長一人。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指揮中心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和兩人應急工作組。其職責分別是:
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協調兩個應急工作組進行工作,制定醫療救護、物資保障服務等工作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人員運輸、后勤保障和死傷人員家屬及有關人員接待工作。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組織應急隊伍日常的培訓和演習等工作。
醫療救護工作組負責協調事故發生后的醫療救護、人員轉運等工作。
事故處理工作組負責事故的處理,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負責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收集整理事故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編輯上報。
2.2隊伍編成任務
應急救援隊伍由快速反應力量和基本救援力量組成,負責救治事故現場傷員,搶救財產等工作。
2.2.1快速反應力量
公司安技部人員和公司救援車作為快速反應力量,時時處于戰備狀態。
2.2.2基本救援力量
集團安技部、各事業部、省公司和經營公司安技人員作為基本救援力量,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參加救援人數,但不得少于2人。公司其他人員作為增援力量。
2.3指揮中心設置
指揮中心值班室設在公司辦公所在地,24小時全天候值班,值班電話:XXXXX。
3應急響應
3.1接警程序
應急辦公室作為接警部門,接到報警后,迅速會同事故處理部門,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進行分析和預測,講清依據,了解清楚事故發生的大致區域、范圍以及對后果做好基本判斷,指派人員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參加應急人數和方式方法。
3.2響應程序
公司安技部經理和交通事故應急車作為快速反應力量是第一響應隊伍,接到報警后及時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兩個應急工作組在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分別響應,各負其責。
3.3指揮程序
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分工作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包含以下程序:由指揮中心根據現場事故級別及緊急程度,確定應急人數及方案,并第一時間通知各分應急工作組展開現場救援活動。快速反應力量到達現場后,如人員財產損失嚴重的,應先開展救援行動,如現場力量無法滿足需要時,及時向公司指揮部報告。
3.4應急結束
應急事故處理工作組現場配合交警勘驗人員完成事故現場勘察,向公司指揮部報告,總指揮在接到情況后,由總負責人宣布應急結束。
3.5信息報道
新聞報道工作由應急辦公室負責,公司辦公室負責協同有關人員工作,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逐級上報有關事故情況,上報前須經應急處理辦公室審核。
4后期處置
4.1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善后安技部負責。公司安技部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4.2調查、總結
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共同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及發生經過,認定事故責任,核清損失數額,并依法進行處理。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全部結束后,由應急處理辦公室匯總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分別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
5相關保障
5.1通信保障
辦公室負責通信保障,具體負責人為辦公室主任。
5.2設施設備保障
安技部負責設施設備保障,具體負責人為安技部經理。
5.3物資保障(見附表)
辦公室負責物質和救援保障,具體負責人為辦公室主任。
5.4其他保障
運營部負責運輸保障。
安技部負責醫療保障。
安技部負責安全和交通管理保障。
6宣傳、培訓和學習
6.1公眾宣傳教育
通過集團公司網絡、公司宣傳欄、手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助等常識。由安技部定期(每月一次)到經營一線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6.2培訓
安技部和辦公室負責對公司運營、安技、應急管理人員,駕駛人、乘務員和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同時將有關應急管理課程列為全體員工培訓內容并定期進行考核。
6.3演習
演習隊伍包括指揮中心下設的應急處理辦公室和兩個工作組及公司全體員工。以不同環境條例下可能出現的特大交通事故為主要演練內容,每年演習一次,每次演習后由公司安委會進行總結評估。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由公司安技部與辦公室共同負責。安技部負責預案實質內容的調整和完善,對可能發生的新情況進行補充備案。辦公室負責文字修改,就應急機構及人員的變化進行及時更新,對預案歸檔管理。
7.2預案制定與解釋
預案制定與解釋由某公司負責解釋。本預案自正式下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三)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3.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著急上班但是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處理唉,這種事情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我遇到過。
我也是著急上班,因為路上堵車,眼看著要遲到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了,一路上也是罵罵咧咧。在過一個紅綠燈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的時候,我在直行道上,直行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的綠燈亮了后,從左邊左拐路上插進來一輛車,我剎車不及,兩車就蹭上了。
只能下車,拍照,打122,打保險公司電話,然后就是給公司打電話,告知除了交通事故,并強調說“不是我的責任”。
等處理完了再去公司,都快到中午飯點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好在公司并沒有扣我的錢。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怎么處理、法律分析:1。第一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向全責方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的保險公司報案。2.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應及時查勘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由全責方填寫理賠單。3.保險公司審查索賠表。4.審批通過后交通事故解決方案 ,理賠。
法律依據:
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支付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a)當事方自己賠償;
(二)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要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協商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