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國家規定是到75歲的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從工傷發生的年齡到75歲的時間算。賠償費也是按這個算。城鎮戶口到76歲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農村戶口到73-74歲。根據當地的平均壽命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20年。
法律分析
可以按照受害人安裝假肢的花費來賠償。這叫殘疾輔助器具賠償。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兒童假肢賠償年限是多少?一般為20年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急!!假肢賠償要多長時間?20年?終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弊罡叻ㄔ涸摻忉屧诶碚撋喜扇〉氖恰皠趧幽芰适дf”,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如果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則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受害人需向法院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交通事故假肢如何賠償?交通事故關于假肢賠償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的問題在人身損害司法賠償解釋里的規定是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假肢賠償起始時間 ,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