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1)交通事故或者其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他人身損害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可向當地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
(2)工傷事故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則可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一般屬于市一級勞動局的下設機構。
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標準共分十級。其中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四條第六款《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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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傷殘鑒定到哪個部門做?傷殘鑒定先到公安機關。先由受傷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的當事人去向公安機關申請做傷殘的評定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公安機關才可以對其進行評定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如果受傷的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話,將會視其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要在治療終結以后的規定期限內去申請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對于評定傷殘等級的相關依據是:一是醫院的證明,二是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一項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而言,將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劃分為十個等級。受傷人員如果符合兩處以上的傷殘等級者,應當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的評定結論,但是必須分別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如果當事人對于傷殘評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的公安機關申請重新的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之后的三十天內,應當對此作出重新評定的相關決定,并且將重新評定的結論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其申請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所作出的重新評定的結論應當是最終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傷殘鑒定在哪個部門做傷殘 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 傷殘等級 的過程。 交通事故 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必須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即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15日內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才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申請 傷殘鑒定 。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即醫療終結后15日以后的申請為無效申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不再受理。申請應當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 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傷殘鑒定哪個部門出具 ;經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