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視情況而定。公司被收購不存在賠償員工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的情形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但是員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繼續履行原先簽訂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的勞動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購而解除合同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員工則可以要求賠償。公司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的收購是股東之間的事情,和員工沒有關系。公司要求員工重新簽署勞動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諾承繼員工原來的勞動期限的,這個勞動期限與未來享受的待遇有關。例如是否可以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將來裁員時的經濟補償金、年假的天數等。如果公司不承諾承繼原來的勞動期限,則員工可以要求結清以前的工齡補償,即一年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按照半年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如果公司被收購了員工有賠償嗎公司被收購員工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要求賠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他情形。
公司被收購員工有分錢嗎有的。公司被收購員工安排如下:單位發生重大改變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 公司辭退員工 可以按照裁員的情況來處理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單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工作滿一年一個月本人 工資 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不滿半年按照半年計算,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 企業破產法 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 勞動合同 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 扶養 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企業收購員工有賠償嗎公司被收購不存在賠償員工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的情形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但是員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繼續履行原先簽訂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的勞動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購而解除合同,員工則可以要求賠償。員工主動提出離職,無補償。
【法律依據】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的規定,只要新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重新計算工齡時,才可以要求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公司被收購重新簽合同員工有賠償嗎公司被收購重新簽合同員工一般沒有賠償。員工可以根據自己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的實際選擇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還是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如果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可以直接與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年限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果愿意留在收購后的公司繼續工作,原公司的工齡轉入新公司,該接收問題由原公司與收購后的公司進行商談,如新公司拒絕轉入,原公司仍然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被收購了員工應該怎么辦公司被收購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原來的勞動合同應該繼續履行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 ,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給該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不繼續履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工作年限進行支付,每滿一年算一個月,不滿6個月的算半個月,計算基數為按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