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1.如果公司被并購后需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員工在本單位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工作年限為計算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被并購要如何賠償公司被收購不需要賠償員工。公司被收購后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勞動合同不受影響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由新公司繼續履行。但如果因公司并購后被解除合同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員工則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被收購了員工有賠償金嗎【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購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了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一般員工沒有賠償金。公司被收購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勞動者和收購的公司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如果是公司破產、被撤銷、解散等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那么勞動者會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公司被收購賠償問題企業被收購后員工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的賠償有如下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
1、從A公司調整到B公司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屬于集團行為。雖然重新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但A公司并未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應視為工齡連續計算。如果發生糾紛或解除勞動關系時,工齡應從與A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合并計算。
2、B公司被整體出售,雖然隸屬關系變了,但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工齡連續計算。即使一年后新老板解雇公司被收購賠償款是誰承擔 你們,其經濟補償也應從與A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開始計算。
3、如果你從2008年以后已連續簽訂過兩次勞動合同,就具備可與新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資格,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新公司就必須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