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公交車是城市中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公交車車體寬大,在道路狹窄的地方容易和其他社會車輛發生碰撞。在 交通事故 發生后,公安機關會對現場勘查完畢后給出事故責任認定,之后雙方根據責任大小承擔賠償責任。那么 公交車 交通事故責任 承擔比例 是如何確定的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下面請看本文的分析。 一、如何進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 1、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1)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4)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 證據 ,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5)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6)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比例是什么?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 (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 (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綜上所述,公交車也是機動車的一種,處理公交車交通事故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主要法律依據。 公交車交通事故責任承擔 比例根據事故責任大小不同。在交通事故中,過錯一方承擔主要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的,則按照比例進行責任劃分。并且,公交車和行人發生碰撞后,公交車承擔的交通事故責任更多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
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的路段上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車輛未按下列行駛路幅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
(1)車行道寬度在14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3.5米以內的路面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余路面行駛;
(2)車行道寬度超過10米,不足14米的,機動車未在中間7米的路面內行駛,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其余路面內行駛;
(3)車行道寬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1.5米(人力或加裝動力裝置的三輪車、殘疾人專車在兩側2.2米內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余路面內行駛;
(4)車行道寬度不足6米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未靠道路右邊順序行駛。
2、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兩側(道路兩側1米內)行走發生事故的,應負相應的事故責任;
3、騎跨中心線的機動車與對向非機動車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
4、非機動車在本車道受阻駛入機動車道,隨后行駛的機動車未避讓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非機動車在機動車臨近時駛入機動車道誘發事故的,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5、機動車行經無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車行道未避讓誘發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但事發附近有人行橫道、過街設施的,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6、有機非隔離的道路上,機動車駕駛人因嚴重疏忽,追尾撞擊機動車道內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機動車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夜間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7、非機動車行經公交車站(站牌左右30米范圍內),與上下車乘客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責任;乘客急奔上下車的,乘客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公交車未靠邊停車與事故有因果關系的,一般負事故次要責任;
8、在路段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無行人信號燈),與正常過馬路的行人發生事故的,機動車負事故全部責任;行人偏離人行橫道或有其他過錯的,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公安交通部門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從以下三個標準認定:
(一)事故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系。這是責任認定的首要考慮因素,若沒有因果關系,即使當事人的行為屬于嚴重違法,也不應有事故責任。當然法定承擔全部責任的情形除外。
(二)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即原因力的大小。
(三)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在因果關系確定以后,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根據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
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細則交通責任如何確定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在不同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的交通事故情形下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是不同的。那么,規則是什么?下面詳細介紹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則。
1、在未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車輛未按下列路寬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一般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一)車行道寬度超過14米的,非機動車不在道路兩側3.5米范圍內行駛,機動車不在中間其余道路上行駛;
(二)車行道寬度大于10米小于14米的,機動車不在中間7米道路行駛,非機動車不在兩側其余道路行駛;
(三)車行道寬度小于10米、大于6米的,非機動車兩側各1.5米以內(裝有動力裝置的三輪車或者殘疾人專用車兩側各2.2米以內行駛),機動車不在中間道路其余部分行駛;
(4)車行道寬度小于6m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不在道路右側依次行駛。
2.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未在道路兩側(道路兩側各1米范圍內)行走的行人,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3.騎跨中心線的機動車與對面的非機動車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承擔同等事故責任;
4.非機動車在本車道內被阻擋進入機動車道,然后機動車未能避免發生事故的,一般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機動車接近時非機動車駛入機動車道造成事故的,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5.機動車通過沒有人行橫道、過街設施的道路時,橫過車行道的行人未能避讓造成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一般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如果事發地附近有人行橫道、過街設施,可以調整為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
6.在有機的、非隔離的道路上,機動車駕駛人因嚴重過失撞向機動車道內同方向行駛的非機動車,機動車一般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夜間可以調整為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
7.非機動車通過公交站點(站牌30米范圍內)與上下車乘客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承擔同等事故責任;匆忙上下車的乘客一般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公交車未靠邊停車,事故有因果關系的,一般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建議: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注意什么,當事人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一、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注意什么?(1)根據公交車內事故責任認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四個問題:(1)誰是原告,誰來主張權利?這看起來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但在司法實踐中,很多當事人往往會弄錯。造成人身損害時,受害人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發生死亡事故的,死者(包括被撫養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交通事故造成物質損失的,物質所有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2)起訴誰,誰是被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檢查汽車全文.....;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