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法律分析:十級傷殘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鑒定標準: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d、視覺障礙,包括: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
e、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f、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g、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h、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i、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低視力1級;
b、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影響容貌;
c、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O”);
d、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2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e、輕度張口受限,影響容貌;
f、顳頜下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h、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10%以上;
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響容貌;
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4cm’以上,影響容貌;
l、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以上,影響容貌;
m、頭皮無毛發ZOom’以上;
n、顱骨缺損直徑Zcm以上,遺留神經系統部分輕度癥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直徑4cm以上,無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
o、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容貌變形。
3、脊柱損傷致:
a、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以上。影響體形.
5、胸部損傷致: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2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補;
d、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脾破裂修補;
c、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7、盆部損傷致:
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d、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子宮部分切除或修補;
f.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膀眈破裂修補;
h、尿道狹窄;
i、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8、會陰部損傷致:
a、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響功能;
b、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一側睪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e、陰囊瘢痕形成,功能嚴重障礙。
9、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形成,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肢體損傷致:
a、一手掌缺失5%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5%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10%以上;
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
d、一足弓結構破壞l/3以上;
e、雙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25%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
g、一上肢縮短4cm以上;
h、一下肢縮短2cm以上。
11、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他殘疾的人。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十級傷殘標準怎么評定法律分析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傷殘標準十級:
1 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
1)精神障礙或者輕度智能減退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輕度受限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
2)-腦損傷后遺腦軟化灶形成,伴有神經系統癥狀或者體征;
3)一側部分面癱;
4)嗅覺功能完全喪失;
5)尿崩癥(輕度);
6)四肢重要神經損傷,遺留相應肌群肌力4級以下;
7)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8)開-術后。
2頭面部損傷
1)面-骨部分缺損或者畸形,影響面容;
2)頭皮瘢痕形成或者無毛發,面積達40.0cm2;
3)面部條狀瘢痕形成(寬度達0.2cm),累計長度達6.0cm,其中至少3.0cm位于面部中心區;
4)面部條狀瘢痕形成,累計長度達10.0cm;
5)面部塊狀瘢痕形成,單塊面積達3.0cm2,或者多塊累計面積達5.0cm2;
6)面部片狀細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異常,累計面積達10.0cm2;
7)一側眼瞼下垂,遮蓋部分瞳孔;一側眼瞼輕度畸形;一側瞼球粘連影響眼球運動;
8)一眼淚器損傷后遺溢淚;
9)一眼眶骨折后遺眼球內陷2mm以上;
10)復視或者斜視;
11)一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區;一眼角膜移植術后;
12)一眼外傷性青光眼,經手術治療;一眼外傷性低眼壓;
13)一眼外傷后無虹膜;
14)一眼外傷性白內障;一眼無晶體或者人工晶體植入術后;
15)一眼中度視力損害;
16)雙眼視力0.5;
17)一眼視野中度缺損,視野有效值48%(直徑60°);
18)一耳聽力障礙61dB HL;
19)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20)一側前庭平衡功能喪失,伴聽力減退;
21)耳廓缺損或者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的30%;
22)鼻尖或者鼻翼部分缺損深達軟骨;
23)唇外翻或者小口畸形;
24)唇缺損或者畸形,致露齒;
25)舌部分缺損;
26)牙齒缺失或者折斷7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損,合并牙齒缺失或者折斷4枚以上;
27)張口受限度;
28)咽或者咽后區損傷影響吞咽功能。
3頸部及胸部損傷
1)頦頸粘連畸形松解術后;
2)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累計面積達25.0cm2;
3)一側喉返神經損傷,影響功能;
4)器質性聲音嘶啞;
5)食管修補術后;
6)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7)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遺2處畸形愈合;
8)肺修補術后;
9)呼吸困難(輕度)。
4腹部損傷
1)腹壁疝,難以手術修補;
2)肝、脾或者胰腺修補術后;
3)胃、腸或者膽道修補術后;
4)膈肌修補術后。
5盆部及會陰部損傷
1)腎、輸尿管或者膀胱修補術后;
2)子宮或者卵巢修補術后;
3)外陰或者陰道修補術后;
4)睪丸破裂修補術后;
5)一側輸精管破裂修復術后;
6)尿道修補術后;
7)會陰部瘢痕攣縮,肛管狹窄;
8)陰莖頭部分缺失。
6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
1)樞椎齒狀突骨折,影響功能;
2)一椎體壓縮性骨折(壓縮程度達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體骨折經手術治療后;
3)四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響功能;
4)骨盆兩處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5)一側髕骨切除;
6)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半月板伴側副韌帶撕裂傷經手術治療后,影響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75%以上;
9)雙上肢長度相差4.0cm以上;
10)雙下肢長度相差2.0cm以上;
11)四肢任一大關節(踝關節除外)功能喪失25%以上;
12)一踝關節功能喪失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關節骨折后遺創傷性關節炎;
14)肢體重要血管循環障礙,影響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損;
16)一足拇趾功能喪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喪失均達50%;雙足拇趾功能喪失均達50%;雙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喪失;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足足弓結構部分破壞;
19)手或者足功能喪失分值10分。
7體表及其他損傷
1)手部皮膚瘢痕形成或者植皮術后,范圍達一手掌面積50%;
2)皮膚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
3)皮膚創面長期不愈超過1年,范圍達體表面積1%。
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第四條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精神傷殘鑒定等級評定標準是怎樣的法律分析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精神殘疾分為四級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最嚴重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是一級精神殘疾標準18歲以上(含)的精神障礙患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殘疾評定量表》(WHO-DAS)分數和下述的適應行為表現,18歲以下者依據下述的適應行為的表現,把精神殘疾劃分為四級:精神殘疾一級:WHO-DAS值116分,適應行為嚴重障礙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持,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護。精神殘疾二級:WHO-DAS值在106~115分之間,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精神殘疾三級:WHO-DAS值在96~105分之間,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務是經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精神殘疾四級:WHO-DAS值在52~95分之間,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境提供支持,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核發殘疾人證程序。
(一)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網上辦理申請。
(二)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由受理人對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確認,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評定:指定機構對于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評定結論符合殘疾標準的,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四)審核、批準:縣級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準,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并在批準殘聯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同時將殘疾評定表等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
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不予辦理。
(五)發放、存檔:縣級殘聯將殘疾人證發放給申請人,并將申請表、評定表、公示結果等相關材料存檔、長期保存。
第十九條 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期滿可到批準殘聯免費換領,同時將原殘疾人證交回。發證殘聯在新換領殘疾人證的備注欄中注明換發信息,將回收的舊證統一銷毀。
第二十條 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批準殘聯,聲明作廢后可申請補發。第一次補發殘疾人證的編號在原20位編號后加“B1”,第二次補發加“B2”,依次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注銷。
傷殘鑒定標準十級標準是什么傷殘鑒定標準十級標準為身體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器官出現部分缺損或形態異常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情況,但并無功能障礙,不存在醫療依賴或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一般會被鑒定為傷殘十級的情況包括:中度毀容、眼球內有異物未取出、鼻腔中隔穿孔、滑囊炎、久治不愈的職業性皮膚病、外傷性瞳孔放大以及嗅覺喪失等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類工傷鑒定標準是怎么樣的?工傷 包括身體受到傷害也包括 職業病 ,工傷精神類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就是屬于職業病。那么關于精神類 工傷鑒定 標準是怎么樣的?精神病類的職業病也有分等級,三級的精神病患者經過一年的時間治療還是有危險行為。 一、精神類工傷鑒定標準 1、根據《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三級 傷殘 標準第一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第二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癥狀,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兩項規定之一的,可以鑒定為三級傷殘。 2、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四級傷殘標準第三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癥,經系統治療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可以鑒定為四級傷殘。 3、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自己去做工傷鑒定怎么做 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 1、 工傷認定申請表 (原件);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3、受傷人 身份證 ; 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 營業執照 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后會給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后去做 傷殘等級鑒定 !按照鑒定的 傷殘等級 ,對照所在省出臺的《 工傷保險條例 》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 醫療費用 及工傷 工資 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鑒定 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合同 ,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 授權委托書 (如果需要委托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后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后會給你一個鑒定時間表(里面有鑒定時間、地點、單位等信息),鑒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鑒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鑒定機構出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或到上一鑒定機構再鑒定。省級鑒定中心為最終鑒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鑒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了。 最后以鑒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里面規定的 賠償標準 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 工傷保險 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 十級傷殘 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由 社保 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 解除勞動合同 (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 解除勞動關系 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三、關于工傷鑒定的法律概念 (一)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后鑒定。 (二)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傷殘等級鑒定和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鑒定, 2、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鑒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三)初次鑒定: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四)致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五)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精神類工傷鑒定標準 是怎么樣的?關于工傷鑒定,對于自己的身體包括身理還有心理的健康,身體方面就是有導致人體的器官或者是肢體有造成損害的,心理就是比如患一些精神類的疾病等的,都是可以分為幾個等級的。
精神殘疾鑒定標準根據國家有關精神殘疾分級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的操作性評估標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精神殘疾的鑒定標準有以下三種:重度精神傷殘十級鑒定標準 ,又稱一級精神殘疾:沒有個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職能表現差,缺乏對家人的關心和責任,職業勞動以及社交活動能力低下。
法律分析
1、精神殘疾的定義: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1、精神分裂癥;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6、其他精神障礙。2、精神殘疾的分級。對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愈者,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準”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1、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于三項評為2分。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于兩項評為1分。精神殘疾的檢查方法采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準”進行檢查。各項評分,除去與知情人交談。精神病的鑒定標準是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采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準進行檢查,各項評分除去與知情人交談,同時應結合對病人的觀察和必要的交談詢問以確定五項的評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