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交強險 分項賠償是指只能在死殘限額、醫療限額、財產限額各自的 賠償金 額內賠償。不分項賠償是指只要沒有超過交強險總限額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不分各個限額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而是按照總限額賠償。比如 醫療費用 花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了50000元,在分項判決情況下原告就只能獲得10000元賠償,在不分項判決情況下就可以獲得全部50000元賠償。不分項對受害人一方是有利的,不管其在 交通事故 中的責任大小,都可以全額在交強險內獲得賠償,而這樣的判決往往加重了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法律對交強險賠償是如何規定的法律對交強險賠償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的規定如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交強險賠償范圍明細及賠償標準規定交強險賠償范圍
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投了保的機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將在限額內予以賠償。也就是說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范圍。
交強險賠償范圍金額明細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交強險的財產損失賠付限額分為有責和無責,有責是2000元,無責是400元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交強險賠償自己車損嗎
交強險是不能賠自己損失的。
交強險賠的是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進行賠償。
根據交強險條款第五條對“受害人”有明確定義: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所以全責交強險理賠是不包括自己的。因此自己的損失交強險是不能夠進行賠償的。
交強險在賠償的時候,會涉及到一個財產損失,車主們需要明確這個財產損失的定義是什么,財產損失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受害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如果是被保險車輛內自己東西的丟失或者說財產的損失,是不在交強險賠償范圍內的。
交強險賠償標準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中有關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的規定,就是本條所說的有關法律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侵占國家的 、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交強險賠償項目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交強險賠償計算方法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根據中國現實情況,依法強制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的責任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否理賠分兩種情況:發生交通事故時,非機動車上人員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如非機動車上人員受傷的,不論機動車是否有責任,交強險均予以賠償。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人民幣。發生交通事故時,非機動車上人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論非機動車上人員是否受傷,交強險均不予賠償。
交強險分責分項賠償項目與限額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
一、被保險人有責任的情況下:
1、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2、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合計:122000元。
二、被保險人無責任的情況下:
1、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2、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合計:121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
1、醫療費(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
1、喪葬費;
2、死亡賠償金;
3、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費用;
4、殘疾賠償金;
5、殘疾輔助器具費;
6、護理費;
7、康復費;
8、交通費;
9、被扶養人生活費;
10、住宿費;
11、誤工費;
12、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由于各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保險合同中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一般均將精神損害撫慰金列為免賠項目。因此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明確規定“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包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損害程度較重,交強險死亡傷殘限額不足以賠償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申請在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范圍內優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而將其交強險賠償分項法律規定 他溢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賠償項目使用商業三者險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