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關于 交通事故 十級 傷殘賠償 問題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需要賠以下費用 醫療費 因交通事故產生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的治療費用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以及必然產生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的治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殘疾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10%×20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精神損害 撫慰金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侵權行為 所造成的后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誤工費 本人日 工資 ×誤工天數 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護理費 每日護理費(護理人員的日工資或者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的勞務報酬)×需要護理的天數×護理人員人數 其中,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 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營養費 參照醫療機構加強營養意見確 定金 額×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被 扶養 人生活費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需要 撫養 的年數×需要撫養的人數×10%
交通事故的護理期限是多久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的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還需要繼續護理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 護理費 ,法院根據案情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給付相關費用5至10年。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交通事故人傷護理期限有要求嗎一、交通事故人傷護理期限有要求嗎
交通事故人傷護理最大天數并沒有強制性要求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
二、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有什么限制
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
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后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
三、交通事故找誰賠
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綜上所述,對于受害者的護理期限是沒有固定的要求的,但是如果超過三個月的樣子還需要護理的就需要進行鑒定是否真正需要護理了,護理是主張給需要療養的人員,等傷者復原后就不需要了,這在賠償范圍中是需要計算的。
@2019
交通事故10級傷殘賠償標準具體情況要根據傷情來決定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賠償但不限于醫療費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營養費,伙食補助費、殘疾補助金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護理期限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四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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