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在醫鬧中,大家會深究是醫生的錯還是患者的錯,這個問題要具體事件具體分析,有時候并不都是患者的錯也并不都是醫生的錯。
著名醫史學家西格里斯曾經說過:“每一個醫學行動始終涉及兩類當事人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醫師和病員,或者更廣泛地說,醫學團體和社會,醫學無非是這兩群人之間多方面的關系”。這段話精辟地闡明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了整個醫學最本質的東西是醫生與病員的關系?,F代醫學的高度發展更加擴充了這一概念,“醫”已由單純醫學團體擴展為參與醫療活動的醫院全體職工;“患”也由單純求醫者擴展為與其相關的每一種社會關系。
傳統醫患關系中,醫生以為患者謀利益為己任,他們為患者解除痛苦,捍衛生命,被施救的患者往往懷著感恩的心態對待治療自己的醫護人員。
而近年來,醫患關系卻日趨緊張?!翱床‰y、看病貴”等成為許多患者的心聲,“回扣”、“紅包”等不正風氣也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疫情期間,醫患關系更是進一步激化,小孩發燒沒有核酸不給進醫院導致死亡,小孩發燒做了核酸但是等待核酸結果漫長進不去急診室導致死亡,等等案例都在不斷激化群眾對醫護人員和醫療體系的不滿。
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不對稱。病患沒有豐富的醫學知識,當發現自身身體出現異常時,是不是很多人第一步就是打開百度搜索這個情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大家都知道“一問百度全是病,一查百度墳已定”,面對網絡上信息的干擾,病患分不清真真假假,會感到焦慮、恐慌,這種情緒會放大病患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會有一些病患到醫院花錢檢查,醫生看片的時候說“沒什么問題“,他們會質疑醫生“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我身體不舒服怎么可能沒有???”,還會有一些患者在面對病情時又會說”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我身體這么健康怎么可能病?“,我相信每個醫院都會碰到不相信醫生的病患,當然我相信這些患者只是一小部分群體。
2.媒體惡意炒作。不難發現很多無良媒體都在通過故意放大群眾不信任感和制造矛盾的手段來增加熱度,這些無良媒體無疑對當下日漸緊張的病患關系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舉個例子:
16年5月5日的”安徽男子術后右腎失蹤“事件。安徽一家新聞媒體以《我的右腎去哪了》為題,報道了宿州男子劉某某在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做完胸腔手術后右腎離奇失蹤的消息。隨后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與解放軍南京軍區總醫院公布檢查報告,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表示對相關新聞媒體及記者保留追責的權利。至此,“右腎失蹤”事件告一段落,雖然新聞媒體最后受到了大眾的強烈譴責,但是這篇報道無形中加劇了大眾對醫護人員的不信任,在醫院沒有做出解釋之前,各種陰謀論、負面情緒在不斷傳播和發酵,造成不少人認為是醫院在偷腎。
3. 醫生因素。一是醫生也是人,不可能百分百不犯錯,所以會出現一些病情誤判、操作失誤的情況,但是大眾對醫生出錯的容忍度極地,因為這涉及到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一旦醫生失誤,不管造成的后果是大是小,都會造成病患對醫生的不信任、不放心,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到患者的配合度;二是醫生情緒問題,都說醫生也是人了,所以醫生在面對不聽話的病患時也是會生氣的。醫生工作量大、壓力也大,會出現疲于應付患者的情況,這也是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潛在矛盾。大家去大醫院掛主治醫師的號時,有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看病的時候醫生什么也沒說,然后讓你加微信,有問題微信上問他。面對這種情況,很多患者會覺得是這個醫生不負責、不專業,其實不然,有可能是掛號的人太多了,醫生沒有這么多時間在現場一個個回答患者的問題,所有才讓你加微信的。當然不排除也有部分醫護人員存在失德現象。
那么健康的醫患關系應該是怎么樣的呢?
醫生關愛患者、理解患者,愿意與患者多溝通,打消患者的不安和顧慮,以禮相待、不夾帶私貨,心懷悲憫。
患者也要理解醫生、不強求醫生、不為難醫生,要相信醫生,愿意打開心扉溝通,以禮相待、配合治療,要有一顆感恩的心,不過河拆橋。
只要互相多一點理解,世界就會充滿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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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醫療糾紛?【分析解答】
醫療糾紛主要指醫患之間因為醫療相關問題引起的民事訴訟糾紛。醫療糾紛主要通過調解等非訴方式解決。
醫療糾紛非訴訟解決有著其獨特的重要性和優勢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
1、能充分發揮作為中立調解人的專家在糾紛解決中的有效作用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
2、以協商而不是對抗的方式解決糾紛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3、使醫患雙方有更多的機會和可能參與糾紛的解決;
4、有利于保守患者個人隱私和秘密;
5、當處理新的技術和社會問題時,在法律規范相對滯后的情況下,能夠提供一種適應社會和技術的發展變化的靈活的糾紛解決程序;
6、允許當事人根據自主和自律原則靈活、快速地解決糾紛;
7、經當事人理性協商和妥協,可能得到雙贏的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什么引發的爭議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診療活動引發的爭議。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的糾紛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目前中國的醫療糾紛是特別不好處理的事情。廣義的醫療糾紛包括醫患雙方發生的民事糾紛(民事賠償等)、行政糾紛(行政處罰等)、刑事責任(醫療事故罪等)。
一、醫療糾紛可以分為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
1、民事糾紛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比如民事賠償等;
2、行政糾紛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比如行政處罰等;
3、刑事責任,比如醫療事故罪等;
二、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
1、協商;
2、調解;
3、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4、訴訟;
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愿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中國醫療糾紛現狀 他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