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對關于醫患糾紛的案由共包括兩個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即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他后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公民生效法律文書發生醫療糾紛如何選擇案由發生醫療糾紛后可以選擇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的起訴案由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或者醫療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即醫療事故之訴與醫療人身損害之訴。雖然這兩類案件都與醫療行為有關,但前者是以構成醫療事故為前提,而后者則是不構成醫療事故的其它醫療過失行為。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醫療糾紛的案由如何選擇?發生醫療糾紛后選擇案由進行起訴分為兩種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或者醫療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即醫療事故之訴與醫療人身損害之訴。雖然這兩類案件都與醫療行為有關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但前者是以構成醫療事故為前提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而后者則是不構成醫療事故的其它醫療過失行為。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人民法院受理醫療損害糾紛案件的案由范圍包括法律分析:1、醫療服務合同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即然是合同糾紛,追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的是違約責任。當然不包括精神損害問題。違約責任是一種彌補損失的責任。患方要提供雙方存在醫療服務合同關系的證據,還要提供醫療機構違約的事實證據以及由于院方違約給患方造成損失的證據。2、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由于在新案由規定中取消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案由,所以在今后的起訴時都是以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進行訴訟,只是人民法院在審查時,發現如果是構成醫療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對患者的訴請進行評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第三百七十六條 侵權責任糾紛中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包括:(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權責任糾紛(2)醫療產品責任糾紛;
醫療美容起訴的案由是什么醫療美容起訴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的案由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既然是合同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追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的是違約責任。當然不包括精神損害問題。違約責任是一種彌補損失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由 的責任。患方要提供雙方存在醫療服務合同關系的證據,還要提供醫療機構違約的事實證據以及由于院方違約給患方造成損失的證據。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由于在新案由規定中取消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案由,所以在今后的起訴時都是以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進行訴訟,只是人民法院在審查時,發現如果是構成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對患者的訴請進行評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