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工傷醫療待遇
1.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費用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政策規定范圍內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的實報實銷
2.伙食、交通、食宿費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具體根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實施
3.工資、福利及護理費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不變,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經鑒定后,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由單位負責
工傷傷殘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級—10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27個月、25個月、23個月、21個月、18個月、16個月、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發給
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5級—10級傷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根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實施
關于傷殘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資,規定是這樣的: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繳費工資是應得工資(包括加班費、各種補貼等),不是實得工資。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是按本人工資扣除社保費用和個人所得稅的,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到手工資。停工留薪期以醫院出具的休假單為準。
具體細節還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12333
昌邑16年鑒定工傷按何標準賠償工傷傷殘賠償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進行賠償的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濰坊市九級傷殘能賠償多少錢?2020年濰坊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三、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九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濰坊九級工傷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并計算為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27個月工資,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傷殘等級賠償標準,重謝!如果沒有影響到左眼的視力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應當為5級傷殘【24)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或半徑≤25°); 或28)一側眼球摘除者; 】如果有以下情況請調整級別:
(四級(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32%(或半徑≤20°)、
三級(19)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半徑≤10°)、
二級(1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
山東省的社平工資為2010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3691元/年,準確的要參照濰坊市的在崗職工社平工資。
給付工傷保險待遇包括:
工傷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內容太多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了,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你最好還是找律師當面咨詢。你也可以對照以下情況計算。
工傷待遇及確定: 職工發生工傷,首先是搶救治療,保證生活。然后是進行工傷認定,確定是否屬于工傷范圍。再后是鑒定傷殘等級,作為計發待遇的依據。 其待遇項目主要包括:
工傷待遇及確定:
職工發生工傷,首先是搶救治療,保證生活。然后是進行工傷認定,確定是否屬于工傷范圍。再后是鑒定傷殘等級,作為計發待遇的依據。
其待遇項目主要包括: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住院治療期間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確定為1至24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6個月。
(3)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
(4)工傷職工經評殘并確認需要護理的, 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費分為三個等級,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 部分護理依賴。 分別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發給。
(5)工傷致殘等級分為十個等級。一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工作崗位,終止與企業的勞動關系,按月發給傷殘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本人負傷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的90%至75%。其中: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
(6)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相當于傷殘職工本人負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工資收入的18至24個月工資。其中: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
(7)需易地安家的,發給相當于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安家補助費。
(8)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原則上由企業安排適當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相當于傷殘職工本人6個月至16個月的工資。其中: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9)舊傷復發需要治療和休息的, 經鑒定確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和工傷津貼。
(10)被評為五級和六級且企業難以安排工作的, 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恤金。傷殘程度被評為七至十級,職工本人愿意另謀職業并經企業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后本人另行擇業的,可以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11)職工因工死亡的發給喪葬補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
(12)供養親屬撫恤金,其標準為:符合供養條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加發10%。發給月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月工資收入。
(1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因工傷事故直接死亡或在醫療期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個月.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怎么計算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濰坊昌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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