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公交車上乘客意外摔傷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的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公交車司機以及公交車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老人在公交車上摔傷如何處理1、如果老人摔倒完全是因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造成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的,比如沒看路摔倒、自身疾病原因摔倒、被人推倒等,公交車不負責任。
2、如果老人摔倒是因為公交車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公交車急剎、急變道等,公交車公司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如果老人摔倒是雙方共同的原因造成的,雙方協商承擔損失,協商不成法院訴訟,由法院認定。
4、公交車司機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公交車司機是公交車公司的職員,致人傷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公交車司機過錯明顯,承擔相應責任。
5、市民和公交公司之間形成客運運輸合同法律關系,公交公司作為承運人有義務將市民及時、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6、公交車司機系職務行為,因此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擔侵犯其生命健康權之侵權責任。若司機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則司機和公交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若無,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由公交公司承擔責任。
7、除侵權之外,亦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擔未將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之合同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公交車上摔倒是誰的責任如果乘客在公交車上摔倒,應該算誰的責任,這個情況要視具體的情況來判斷。1、如果是因為司機的原因,未盡到安全駕駛以及謹慎等義務的情況下導致乘客摔倒受傷的,或者說因為人太多被擠倒了而找不到具體的肇事人,那么,司機及公交公司需要承擔全部或是部分的責任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2、如果是車輛正常行駛,乘客自身主要原因導致的摔倒,就是乘客自己的責任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3、如果是被擠倒、推倒并且抓到肇事人的情況下,公交公司也不需要承擔責任,需要肇事者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公交車上乘客意外摔傷,責任如何認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乘客在公交車上摔傷的公交車上摔倒責任認定 ,如果是由于司機沒有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的,由公交車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乘客自己原因造成的,由自己承擔責任。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 【旅客傷亡的損害賠償責任】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擴展資料:
意外摔傷急救原則: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淹溺、觸電、雷擊、外傷大出血、氣管異物、車禍和中毒等。這一類事故必須在現場爭分奪秒進行搶救,防止可以避免的死亡。
2.另一類意外傷害雖不會頃刻致命,但也十分嚴重如各種燒燙傷、骨折、毒蛇咬傷、狗咬傷等,如遲遲不作處理或處理不當,也可造成死亡或終生殘疾。
3.還有一類是輕微的意外傷害如小刀劃破了一個小口,摔破了一點皮,燙起了一個小水泡等,這些在家里可進行簡單處理,必要時到醫院進行治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意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