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工傷保險賠償包括1。醫療費用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2。3 .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人員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的交通費和住宿費。4、康復治療費和輔助器具費。停工帶薪期間的工資,5。生活護理費,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傷殘補助,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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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和隨行人員的交通住宿費。標準為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所需交通、住宿、伙食費由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出差標準報銷。
3.康復費用和輔助器具,但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購買輔助器具(如假肢、假牙、輪椅等)。)須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4.帶薪停工期間的工資。很明顯,員工患工傷后,在治療期間肯定是不能參加工作的。但是員工不能因為工傷而失去收入。因此,職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止原待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5.生活護理費:因工傷生活不能自理的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護理費依法由其所在單位承擔。一級傷殘需要長期護理的,按鑒定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每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作為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補償標準根據受傷職工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補償標準不同。本人工資為一級傷殘27個月,二級傷殘25個月,三級傷殘23個月,四級傷殘21個月,五級傷殘18個月,六級傷殘16個月,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
7.傷殘津貼。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或者六級傷殘的,應當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雇主將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是:5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6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這是對治療后不能回單位就業的勞動者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對工傷不能康復離開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傷事故重傷死亡的,屬于因工死亡,按因工死亡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亡金。比如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賠償金、供養親屬補助金等。
9.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
10、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由因工死亡職工領取。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每月10%。受撫養親屬批準的撫恤金總額不應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1、一次性死亡補助標準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保險理賠標準工傷理賠標準:按生活自理障礙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作為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保險怎么賠償標準工傷保險怎么賠償標準如下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1、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工傷期間原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醫療期誤工費賠償標準如下: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工傷保險公司怎么賠償工傷保險公司賠償具體如下
(一)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險公司理賠工傷標準 ,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