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撞死人肇事逃逸后自首后一般從輕處罰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具體處罰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他特別惡劣情節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呢?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開車撞死人并且逃逸的屬于犯罪情節嚴重的行為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要加重處罰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但逃逸后自首的屬于減輕處罰的情形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如何量刑要依據案情而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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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逃逸自首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法律依據:《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一、關于“自動投案”的具體認定《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七種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體現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動性和自愿性。根據《解釋》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1、犯罪后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2、明知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3、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違法行為被采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罪行未被有關部門、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但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在其身上、隨身攜帶的物品、駕乘的交通工具等處發現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不能認定為自動投案。交通肇事后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構成自首的,因上述行為同時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義務,對其是否從寬、從寬幅度要適當從嚴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犯罪嫌疑人被親友采用捆綁等手段送到司法機關,或者在親友帶領偵查人員前來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并如實供認犯罪事實的,雖然不能認定為自動投案,但可以參照法律對自首的有關規定酌情從輕處罰。
開車撞死人自首應該怎么判一、 開車撞死人 自首 應該怎么判? 發生 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刑事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 證據 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酒后 逃逸,屬于 刑法 交通肇事罪 的加重情節,恐怕判的不會輕,估計在3-7年之間,不過,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他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刑事處罰。如果賠償到位,獲得受害人家屬諒解的話,還可以酌減。不過,如果在交警隊處理期間與對方得成和解的話,對方自愿承擔同等以上責任且不追究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 你朋友逃逸情節的話,到交警部門活動下,說不定可以不判刑的。關鍵是看能否與對方達成和解,還要看和交警那兒工作做得到不到位。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發生重大事故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 交通肇事 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 超載 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 故意殺人罪 或者 故意傷害罪 定罪處罰。 在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驚慌,也不好害怕。停車報警時最基本的,如果有人受傷,要撥打急救電話。積極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配合警察的調查。積極給予被害者家屬補償。在違法行為中有自首情節的,可以根據法律減輕或者從輕處罰。一定不要逃逸,逃逸的后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