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勞動法辭退員工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補償標準2021年如下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無正當理由辭退。
員工工作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既然是合同,其內容必然是雙重的。在沒有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辭退意味著違反勞動合同,應根據勞動法進行賠償。
正常情況下是按照工作年限進行的。一年是一個月的工資。不足一年超過六個月的按一月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工資高于上一年度當地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三倍標準發放,最長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的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勞動法 規定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按勞動者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工作年限確定的。 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只有勞動者因經濟性裁員或者被無故辭退的情況下才有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法規定辭退補償多少?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經濟補償公式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2、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經濟補償金公式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4、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新勞動法關于辭退員工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勞動關系 解除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勞動者 辭職 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一種是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新 勞動法 關于辭退員工補償的規定可以參考如下根據辭退員工需付出的代價不同有以下四種類型: 一、需支付辭退員工賠償的情形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 賠償金 。 二、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依照 企業破產法 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二) 勞動合同 期滿后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四)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 代通知金 作為補償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 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 工資 :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無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賠償金的情形 (一)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 試用期 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法律規定被辭退補償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第一條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 經濟補償金 1.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 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7.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 第二條 《 上海 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單位在以下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第三條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計算 1. 勞動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1. 賠償金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總額=直接經濟損失 + 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承擔70%以上) 2. 用人單位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n(70%≤n≤1) 3. 勞動者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用人單位的賠償金份額 第五條 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訂立勞動合同、訂立無效勞動合同、侵害 女職工 、 未成年工 健康及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金的計算 1. 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應得工資收入×25% 2. 造成勞動者 工傷 、醫療待遇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醫療費用 ×25% 3. 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身體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醫療費用×25% 第六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1. 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七條 競業禁止的補償 補償費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部分省市有地方性規定,一般為該員工離開前最后一個年度從該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一定比例,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八條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是否包括 加班工資 和各類補貼 按照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應當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來計算(如果該計算結果低于 最低工資標準 的,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而工資性收入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第九條 哪些違紀行為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法律、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不能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 社會保險 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 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