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先出院在理賠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因為出院后才能計算各項賠償項目。
法律分析
如果有傷殘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的話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還要等傷殘鑒定完畢才能談賠償問題,一并把事故的賠償解決完事最好的辦法,但是有些傷者嚴重的,可以在治療中間起訴要求對方現行賠償一部分損失。對方全責先出院還是先談賠償應當根據雙方協商而定,達成一致意見即可。一般情況下,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再計算賠償金額。事故責任劃分問題。事故責任由交警根據雙方的過錯以及原因力比例來綜合認定,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再計算賠償金額。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及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另外還需要賠償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1、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2、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3、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4、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5、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是先出院在理賠,還是先理賠?先出院在理賠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因為出院后才能計算各項賠償項目。
【法律分析】
如果有傷殘的話,還要等傷殘鑒定完畢才能談賠償問題,一并把事故的賠償解決完事最好的辦法,但是有些傷者嚴重的,可以在治療中間起訴要求對方現行賠償一部分損失。對方全責先出院還是先談賠償應當根據雙方協商而定,達成一致意見即可。一般情況下,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再計算賠償金額。事故責任劃分問題。事故責任由交警根據雙方的過錯以及原因力比例來綜合認定,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再計算賠償金額。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及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另外還需要賠償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1、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2、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3、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4、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5、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對方主責,是先出院在理賠,還是先理賠先出院在理賠,因為出院后才能計算各項賠償項目。
【法律分析】
如果有傷殘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的話,還要等傷殘鑒定完畢才能談賠償問題,一并把事故的賠償解決完事最好的辦法,但是有些傷者嚴重的,可以在治療中間起訴要求對方現行賠償一部分損失。對方全責先出院還是先談賠償應當根據雙方協商而定,達成一致意見即可。一般情況下,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再計算賠償金額。事故責任劃分問題。事故責任由交警根據雙方的過錯以及原因力比例來綜合認定,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再計算賠償金額。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及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另外還需要賠償:1、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2、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3、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4、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5、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車禍后先理賠還是先出院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