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非基本農田補償標準為按照土地原用途進行補償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分為三部分內容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農村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有什么區別?如果被征用補償標準有什么區別?農村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有什么區別,如果被征用補償標準有什么區別,基本農田與一般農田的主要區別在于,基本農田是一種重點保護的耕地,特殊情況下不能占用。一般農田可以比基本農田少保護。基本農田必須是自留地,也就是家家都有的口糧田。要保證大家的基本生活,這個基本農田必須是國務院批準確定的。
每個地方征地補償標準不一樣,具體補償標準由地方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土地性質等因素制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其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并為被征地農民安排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并公布各區綜合地價確定。制定一個區的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原土地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用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我國不能占用的耕地。土地使用性質不改變的,基本農田保護區不予拆遷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根據建設需要,基本農田保護區也可以轉為建設用地。征用基本農田。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不能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外,其他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基本農田。以上就是對農村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有什么區別,如果被征用補償標準有什么區別這個問題的解答。
農村基本農田征地補償標準一、土地補償費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的 六倍計算;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三、安置補助費1. 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 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展生 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 另行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農田征收補償標準征地補償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征收非基本農田的補償 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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