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行政賠償的范圍包括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2、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等侵犯人身權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行政賠償的范圍有哪些?行政賠償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的方式有支付賠償金;返還財產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指賠償義務機關將非法占有的財物歸還給合法占有人以回復到權利人合法占有狀態的一種賠償責任承擔形式;恢復原狀;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和行政訴訟一并提出,也可以單獨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他組織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一并受理。
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以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為前提。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或者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國家賠償的范圍【法律分析】
行政賠償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違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國家依法向受害人賠償的制度。刑事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辦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國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賠償的制度。其他司法賠償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除刑事司法職權以外的其他司法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國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賠償的制度。行政賠償在國家賠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
行政處罰申請國家賠償的適用范圍有哪些行政處罰 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的適用范圍包括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國家行政賠償的范圍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5、違法罰款、 吊銷許可證 和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 、沒收財物的; 6、違法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7、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侵犯財產權造成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