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新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拆遷條例沒有頒布實施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具體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標準要依據各省市的情況來定。 青島市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暫行規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
第一條 為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了加快城市化建設,規范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活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范圍內,因城市村莊整體改造、土地儲備等征用集體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補償(以下簡稱征地房屋拆遷補償),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全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
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范圍內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農業、公安、工商、物價等管理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相關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工作,由拆遷人或經其委托的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拆遷承辦人實施。
第五條 被征地房屋拆遷補償人(以下簡稱被拆遷人)以依法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計戶確認,征地房屋拆遷補償按戶進行。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償建筑面積的認定,以依法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建房批準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準。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償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實行房屋補償方式。
第八條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屬規劃非住宅用地的,按照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定的住宅房屋補償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乘以0.5的系數所確定的面積數額,結算給被拆遷人住房改善費。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
第九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金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結算,拆遷補償金全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
第十條 拆除的違法建筑和逾期臨時建筑,均不予補償。
拆除在批準期限內的臨時建筑,可給予適當補償,但批準臨時建筑時規定不予補償的除外。
第十一條 征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房屋已建造完畢的,對該房屋予以補償。發布拆遷通知或征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由拆遷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十二條 房屋拆遷補償的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拆遷補償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一)拆遷人、拆遷承辦人和被拆遷人情況;(二)拆遷房屋座落地址、建筑面積;(三)補償方式;(四)實行貨幣補償的內容: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五)實行房屋補償的內容:補償房屋的地址、房號、套型、建筑面積、交付時間,補償房屋的價款及差價款支付方式、時間,房屋權屬及辦理手續;(六)搬遷時間和搬遷補助費、臨時過渡補助費的發放;(七)違約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八)其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他約定。
第十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其中,住宅房屋按照每戶400元計發,非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元計發。
第十四條 拆遷人對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臨時過渡補助費。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對被拆遷人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計發經營性補助費。
對發放經營性補助費的被拆遷人不再發放臨時過渡補助費。
第十五條 當事人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協商一致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申請裁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裁決的,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 征用集體土地補償的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征用集體土地補償方案,按照規定經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準后實施。
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應當納入征用集體土地補償方案進行公告。
第十七條 對拒絕、妨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予以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參照本規定執行。
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么?青島市房屋拆遷不暢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標準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面積為準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分為貨幣補償和房屋補償。
根據《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和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受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的委托,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被拆遷房屋和補償房屋的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
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
無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但建設合法的房屋和計租表上只載明使用面積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積以批準建設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或者以房地產測繪機構實測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二十五條:拆遷補償可以采用房屋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
除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以外,由被拆遷人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六條:拆遷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和建設工程的性質,實行就地或者異地補償。
第二十七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三)被拆遷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
(四)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拆遷人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第二十八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計算方法,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結算拆遷補償金;
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以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結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銷售價格),計入拆遷補償金
擴展資料
拆遷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一)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房屋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解除租賃關系的,由房屋承租人向被拆遷人支付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拆遷人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原房屋承租人進行房屋補償,補償房屋的產權歸原房屋承租人。
(二)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的,由拆遷人將按照本條例規定計算的拆遷補償金扣除房屋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余款支付給房屋承租人,扣除款支付給被拆遷人。
(三)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式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補償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再行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四)私有出租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要求實行貨幣補償但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
青島政務網-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青島市農村拆遷賠償標準是怎么的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通知》辦發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價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同意,調整我市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耕地年產值最低標準。對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耕地年產值最低標準進行調整。對上述區、市不再劃分城市規劃區內、區外,其耕地年產值最低標準調整為: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每畝2350元,平度市、萊西市、即墨市、膠州市每畝2150元。其他土地年產值標準參照本地區耕地年產值標準執行;李滄區繼續按《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區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見》規定的征地年產值標準執行。 二、調整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 三、各區、市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不低于以上規定補償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在國家征地拆遷過程中,要嚴格按規定進行補償,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四、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肚鄭u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區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見》、《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的通知》中有關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征地年產值標準、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調整按規定需要審批、備案的,依法依規辦理。以上就是新的青島 農村拆遷補償標準 , 拆遷補償標準 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各位拆遷戶需要根據最新的拆遷補償辦法來核算自己的拆遷款。倘若政府有新的補償辦法出現,就需要及時公開信息,而拆遷戶們也可以登入相關網站查詢。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青島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明細2022(1)就地房屋補償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的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公灘面積+10平方米+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他工程建設的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搬遷補助費:
(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
(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青島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規定:房屋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城陽區拆遷補償方案 ;房屋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拓展資料:房屋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基于房屋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有很多當事人并沒有預估到相關材料證明是件很復雜的事情,臨到限期,匆匆估算企業內的設備數目,對因拆遷而引起的設備遷移費、哪些設備遷移動是損害設備價值的沒有進行精細的清點核查,而使被拆遷企業、承租企業在安置補償時相當被動。
法律依據:《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棚戶區是指在市南、市北、臺東、四方、滄口等五區(以下簡稱市內五區)內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居住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