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法律分析:一、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的報案之后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二、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三、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四、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五、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六、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怎么走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的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交通事故常有發生,涉及到的雙方利益問題也變得更加透明,事故雙方應擔資第一時間確認各自的損失情況再確定受否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車輛駕駛員在駕駛的過程中也應當遵守交通規則,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以免帶來慘不忍睹的嚴重后果。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怎么走因交通事故發生損害賠償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的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公安機關交警大隊進行調解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程序如下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1、立案。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訴狀應寫明請求事項和事實理由。經過法院立案庭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和訴訟費繳納通知,當事人按照通知內容繳納訴訟費后即正式立案成功。訴訟費由原告預繳,最終由法院判決的敗訴方承擔。2、答辯和材料交換。法院將原告的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寄給被告,責令被告15天內提交答辯意見和證據材料,被告提交證據材料的,法院應將被告證據材料送達原告。3、開庭。4、調解或判決。法院會在開庭是詢問雙方調解意見,無法達成調解的,法院正式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流程怎么走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流程怎么走
在訴訟活動中,處理一些專業性問題的時候,一般都會進行司法鑒定,以此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那么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費用要給多少?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時間規定是多久?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流程怎么走
1、選擇傷殘鑒定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交通大隊委托公安機關的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七條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 司法鑒定 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
2、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1)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員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委托書)或律師事務所委托書;
(2)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片、X片及診斷報告;
(3)有關手術病例和檢查記錄;
(4)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5)鑒定申請人需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3、不服傷殘鑒定結論如何
當事人申請法院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傷殘鑒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除非有以下的四點情況,否則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
(1)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況。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你康復后才可以評定的,要看你的鋼板拆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了以后的情形啊。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傷殘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十級。它們各有不同的標準。但一般來說,這樣的至少九級,也很可能十級。
所需資料:
無論通何種委托方式,傷者都要提供相關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實,直接關系到 司法鑒定機構 是否會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 司法鑒定機構 對傷者的傷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傷殘級別。
二、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費用要給多少
1、人體損傷程度鑒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殘程度評定:500——1000元/例
3、護理依賴程度鑒定:600——800元/例
4、醫療費審查鑒定:600——1200元/例
5、后續醫療費評估鑒定:600——1200元/例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費用誰承擔
1、《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規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指由舉證方先墊付。
2、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是對敗訴方消耗司法資源的一種制裁。
3、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鑒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三、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時間
受傷人員在醫療終結之后,可以通過向辦案的交警機關申請,由交警機關委托法醫鑒定機構;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后的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委托進行鑒定。通過交警機關委托鑒定的,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1年。鑒定應該在治療終結后鑒定。按照法律規定,主張權利的期限自受傷之日起不能超過一年,鑒定無明確的期限限制,但鑒定期間越長對傷者本人越不利。
綜上所述,按照規定,當事人應該在醫療治療期結束后申請做司法鑒定。交通事故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而當事人提出司法鑒定應該在舉證期限內,也就是說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時間 限制應該是一年,具體什么時候做并沒有明文規定。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鑒定費由被告承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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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司法程序有哪些起訴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即向有管轄權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符合立案條件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交通事故司法程序怎么走 ,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