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為一般一天20-40元。在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我國交通事故賠償營養費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的分為兩種情況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二是不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尋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知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而必要以尋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增補而付出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標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行為人賠償受害人和保險公司因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險車輛損失的標準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車禍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車禍賠償金額根據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179條侵害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龍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