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工傷死亡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的賠償標準如下:一、 喪葬補助金 :為六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其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他親屬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 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 非因工負傷 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丁、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周歲者不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章關于死亡待遇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甲款的規定,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3個月作為喪葬費,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25%;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40%;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50%。此項撫恤費付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止(供養條件見第十一章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第二十四條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其供養直系親屬具有工作能力而該企業需人工作時,行政方面或資方應盡先錄用;受其供養的子、女、弟、妹有入該企業所辦學校就讀的權利。
工傷死亡賠償金的標準是多少工傷死亡賠償金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的標準主要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個部分。具體是: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其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1、喪葬補助金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撫恤金計算公式:工亡職工本人工資X40%/月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其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他親屬撫恤金計算公式:工亡職工本人工資X30%/人/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3834元X20=876680元。 需要注意,在上述標準中,對于供養親屬撫恤金,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另外,如果工傷職工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與上述內容相同,對于供養親屬撫恤金,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下落不明職工生前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金額多少?1.除了《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的相關賠償外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用人單位在法律上無需額外支付其他費用。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死亡賠償金數額 ,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約50-60萬的賠償,父年滿60,母年滿55且無生活來源的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直至其年滿18周歲。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 工傷保險基金 領取 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