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出車禍后做傷殘鑒定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自行向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申請鑒定;
2、司法鑒定做受理后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
3、鑒定人員根據鑒定流程進行傷殘鑒定;
4、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具鑒定報告。
根據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財產損失數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被車撞了去哪里做傷殘鑒定發生交通事故后做傷殘鑒定的程序如下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的診斷報告;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被撞了怎么做傷情鑒定法律分析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1、被鑒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的傷殘鑒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受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被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被鑒定人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鑒定費用。
法律依據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車禍怎么做傷殘鑒定法律分析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發生交通事故后做傷殘鑒定的程序如下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片及診斷報告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中規定,評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至少在損傷3個月后進行鑒定----適用于椎體壓縮性或爆裂性骨折(不含脊髓損傷),骨盆骨折后的畸形愈合,肋骨骨折的畸形愈合,心、肺挫傷,肋骨骨折引起的胸膜粘連,肢體骨折未手術且不涉及功能障礙。內固定在位傷殘程度鑒定的時機選擇----內固定物不影響傷殘等級評定的,可按骨折愈合標準選擇鑒定時機。如:肋骨內固定、脊柱骨折內固定、臨床認為不必取出內固定且出具證明(建議意見)的。對肢體鄰近關節的內固定在位可能影響關節功能并需據此關節功能評定傷殘等級的,原則上需取出內固定并經適當功能鍛煉2個月以上方能進行鑒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鑒定:1、內固定在位符合標準中鑒定技術規范或條款規定情形的被車撞傷殘鑒定怎么做 ;2、因年齡(60周歲以上)、身體等原因,為避免可能的手術風險,被鑒定人書面申請或臨床出具不宜取出證明(建議意見)的;3、雙方當事人同意根據現狀進行鑒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