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交通事故責任書最長十日內出來。交通事故認定書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后十日內制作;需要進行檢驗、鑒定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的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未偵破的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一方當事人需要的,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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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幾天出責任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出來;如果駕駛人逃逸的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為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出來;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一般交通事故責任書多久能下來法律中規定一般是在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且之后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各個當事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交通事故一般責任書多久下來 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