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交通事故無法判定責任怎么辦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無法認定責任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于機動車一方規定的是過錯推定責任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在該類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如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如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法律依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現在交警出現場都不會判定責任,一定要提交事故科么?交通事故不一定提交到事故科處理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對于損失金額不大、為造成嚴重傷亡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事故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交警會進行現場認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如果不能當場出具責任認定書的,對于一般事故來講,需要十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對于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選擇訴訟途徑來解決,交由法院做責任認定。
法律分析
對于交通事故來說,第一,如果未造成人身傷亡、損失金額不大且雙方對責任沒有爭議,向交警報警和向保險公司報案后,由交警按簡易程序直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由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進行定損。在車輛修理后,再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進行處理賠償。第二,如果不能走簡易程序,或者不能當場出具責任認定書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有時間限制。現場調查的,在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第三,如果對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選擇訴訟解決。法院會根據以下原則來進行責任的劃定與分配: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是指一方當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一般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事故,各方當事人具有違章行為的,機動車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因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法院會怎么判司法實踐中,對于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實不清,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任何一方均可舉證對方存在過錯。如經舉證并證實雙方都有過錯的,按過錯原則分擔責任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如雙方均無法舉證對方存在過錯的,由雙方承擔公平責任。法律依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無法判責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時可適用公平原則。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無法認定責任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于機動車一方規定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的是過錯推定責任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在該類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如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如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
這在道路交通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當場無法判責 :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