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工傷死亡賠償金 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 工傷保險基金 領取 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勞動者 因工傷死亡 ,工傷 死亡賠償金 賠償如何支付工傷死亡賠償金支付方式有哪些一、工傷死亡賠償金支付方式: 1、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用人單位 未參加工傷保險 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3、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上述 工傷保險待遇 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二、工傷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賠償標準傷殘職工在 停工留薪期 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是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親屬可領取的工傷保險金。給付的標準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工亡與意外死亡賠償哪個高工亡通常情況下應當比意外死亡賠償的要高
一、按照《工傷保險條例[1]》規定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工亡待遇主要有三項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工亡待遇的支付渠道:一般為工傷保險基金。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則由單位承擔。
三、具體標準的法律依據為《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四、《工傷保險條例》其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他規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如果是意外死亡,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到法院起訴,具體賠償包括:
1.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父母和妻兒的撫養費:(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4.精神撫慰金:法律沒有明確的賠償數額
勞務合同+工亡賠償和勞動合同工亡的區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和建立勞務關系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就勞動者權益而言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有非常大的差別。
勞務關系雙方沒有隸屬關系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都是平等主體,其適用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而勞動關系雙方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保護。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勞動者,在勞動中受到意外傷害,所享受到的待遇賠償有多大的差別?
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工作中受到意外傷害,應當享有的賠償項目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
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勞務關系勞動者受到意外傷害,應當依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項目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同樣是骨折,人身損害傷殘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一樣嗎?
以手指骨折和肋骨骨折為例,看看評殘標準有什么不同。
因工受傷賠償傷殘鑒定標準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將殘疾分為十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八級:45)雙側≥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2晉級原則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人身損害賠償傷殘鑒定標準依據《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試行)》該標準依據里面對人身傷殘等級也分為十級。
九級殘疾:
2.9.54雙手指缺失10%或功能喪失20%以上。
2.9.55雙手掌缺失10%以上。
十級殘疾:
2.10.30 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愈合。
2.10.48雙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喪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可以看出,同樣是手指骨折,勞動能力鑒定只要是骨折就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人身損害賠償要缺失5%以上才能認上十級。
人身損害賠償兩根肋骨骨折,畸形愈合才能認定為十級,工傷鑒定根據晉級原則,兩根肋骨骨折可以認定為九級工傷。
可見,同樣的身體損害,勞動能力鑒定要比人身損害賠償,認定的等級高一些。
同樣是九級傷殘,工傷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有多大差距?
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這些都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工傷保險待遇數額較大的項目是:
1、停工留薪期工資:比如員工治療康復要花7個月,單位應該支付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各地區標準不一樣,以四川為例,九級傷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各地區標準不一樣,以四川為例,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以上四個賠償項目是工傷賠償的主要組成,金額為16個月本人工資加上16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同樣,人身損害賠償除了交通、食宿、醫療、器具等費用外,勞動者還能要求賠償的項目是誤工費和殘疾賠償金。
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
(注:傷殘賠償系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由此可以看出,就傷殘賠償而言,工傷比人身損害賠償要高一些。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職工因工死亡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 工傷保險基金 領取 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死亡與工作期間因疾病死亡有什么賠償的區別?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參考嗎?謝謝!這個都屬于是工傷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沒有什么區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的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能夠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認定范圍
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擴展資料:
工傷死亡賠償金的賠付方式
1、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3、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一、關于 工傷死亡 的 賠償金 計算方面主要包含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了以下的內容 我國的 法規 《 工傷保險條例 》中的第三十七條中說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員工因為工作而導致死亡的,則員工的家屬應該按照下面的規定來在 工傷保險 基金中領取相應的補助,包含了喪葬補助、一次性工亡的補足以及和員工有供養關系的親屬 撫恤金 。 1、喪葬補助金額主要是6個月當地地區在上一年度的員工平均 工資 。 2、 供養親屬撫恤金 主要是根據員工自己的工資按照一定的比例發給需要由死亡員工提供生活來源,或者是沒有任何勞動能力的親屬。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最終核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總和是不能夠比工傷死亡的員工生前的工資。而這個范圍也是應該由當地的勞動部門來確定。 3、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的標準主要就是當地的48個月到60個月在上一年度中員工的平均工資了。那么這個標準的話就是當地的政府根據地區的經濟、社會等發展的情況來規定的了,最后需要報給省政府備案。如果傷亡的員工是在 停工留薪期 間發生的,那么工亡和死亡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他的家屬是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第一條規定的待遇要求給予補償。如果員工的 傷殘 是在1到4級的話,卻在停工留薪的時期滿了后死亡的,那么他的家屬是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第一條中的1、2條款項規定的待遇要求給予補償。 二、關于 工傷 死傷的賠償金的分配問題 員工的 工傷死亡賠償 金分割的意思是:這個員工的親屬經過和員工單位的協商后獲得了這個賠償金,工亡的員工親屬之間對這個賠償金進行合理的分配。 1、員工工傷 死亡賠償金 每個部分的所屬性質 喪葬補助金住要是用于員工在工亡后做喪葬處理所需要的支出,所以這個補助金的話就不需要在員工的親屬之間做分配了。 供養親屬撫恤金這個是按月發給員工的供養親屬的生活補助,所以這個也是不存在分配的問題,但是由于這個是員工單位和員工之間協商的賠償結果,所以一般就是會一次性的給供養親屬撫恤金,員工的親屬在這以后也不能再要求單位給予了。所以,這個供養親屬金一定要按照規定來計算出各項的金額。因為這個供養親屬撫恤金在領取上面是有很明確的要求和條件,所以在確定各個份額的時候也是不難的。 一次性撫恤金的確定,根據工傷保險的條款,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具有遺產的性質。 從上述的內容中可以看出,供養親屬撫恤金只是對于死去的員工在在生前供養的親屬給予物質上的補償,然而這個一次性工亡的補助金是對死去員工的直系親屬給予的物質補償,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去失去了親人的一種精神方面的安慰。 2、對于員工死亡后的賠償金分配 因為 喪葬費 是給死亡員工的喪葬支出,并且這個金額也是固定不變的,所以在分配之前就需要先剔除了。然后在來計算每個供養親屬應該得到的金額。而對于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就需要參照我國的 繼承法 中的規定,將在死亡員工的第一順序 繼承人 之間來平均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