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以超過商品價值10倍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的賠償。按照消費者保護法賠償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明知道商品有問題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的仍然向消費者提供屬于欺詐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在超市買東西差價幾倍賠償?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商可以直接拒絕付款或者簽收;或者選擇與商家協商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協商不成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商場買到假貨商場索賠的標準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在超市里買的東西質量有問題應要求怎樣的賠償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一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第四十二條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擴展資料
消費者求償主體的確定
社會再生產及社會分工決定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了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直接、間接與多個經營者產生利害關系,國家為了防止和避免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相互推諉,逃避法律責任,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得到保護,確定了有利于消費者求償的原則: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即銷售者負有先行賠償消費者損失的法定義務。如果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責任在于生產者或中間商,銷售者在賠償消費者后,有權向責任方追償。
值得指出的是,違反這一法律規定的現象,在當前還時有發生:消費者因商品質量問題受到損害而要求銷售者承擔相應責任時,售貨員(甚至商場管理人員)還嚷著讓消費者去找生產廠家,仿佛理直氣壯,其實這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消費者切不可因此而退讓。
(2)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這一規定賦予消費者對求償主體的選擇權,同時也強化和固定了銷售者、生產者的賠償義務。生產者或銷售者在向消費者履行賠償義務后有權向責任者追償。
(3)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直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4)其他情形的賠償主體的確定。
在超市買到壞的東西該得到什么樣的賠償在超市買到壞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的東西可以得到修理、更換、退貨的賠償;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超市賠償相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在超市買到次品賠多少倍 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條 由于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